质量工作讨论会会议摘要
Tess · 2012-02-17 09:03 · 43616 次点击
一、关于《安全确认表》的使用:自2月1日起,在同一个使用单位或一个检验场地且于同一时间开展检验时,可使用同一《安全确认表》进行安全确认,并随报检单一起流转归档保存。
二、关于《检验检测现场安全评价记录》的修改、使用:原《检验检测风险评价记录》改变为《检验检测现场安全评价记录》,填写栏内容及评价人注意相应发生变化,要求安全评价在检验工作前完成。
三、关于《合同评审表》的修改、使用:增加“资料评审”方式,且相关评审文件随本表流转,供相关人员评审;表格应填写详尽;涉及多专业时,相应责任师均需签署意见。
四、关于“原始记录,检验细则“的修改、使用:2月18日前完成原始记录、检验细则的修改、批准。原始记录可尽量简化,但在结论页及有单项结论的(如:无损检测)页,应有相应持证人签名。
五、关于检验检测质量计划的下达
5.1质量监督计划
质量监督计划,主要由各室负责组织实施记录,总师办抽查。
5.2比对试验
分“所内比对”与“所外比对”,项目内容均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总师办归档。
“所内比对”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所外比对”由总师办负责联系。
5.3能力验证计划
由总师办统一安排,检验责任师组织实施。
六、关于质量、安全抽查
由总师办抽查并公布结果。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各检验室的重要项目需提前告知总师办。
七、关于培训工作:
总师办将通过多种方式,如开展专家讲座、训练表演等,完成新进人员、未取证人员、已取证人员、交流学习、标准规范宣贯等五类检验检测与安全的培训:通过编制题库等方法实施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存档。
八、关于合格率考核
总师办每月15日通报上月现场质量及报告书抽查结果。
九、关于及时率考核
对检验室、业务室及办公室财务的环节进行考核。正常情况下时限:
1、窗口接单:1天内提交(由检验室考核记录,报总师办)
2、财务:1天内下达(由检验室考核记录,报总师办)
3、约定检验:10个工作日(由总师办抽查考核)
4、完成检验到出具报告的时限,按照所2005年8号文执行。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1日提交、检验环节缩减时间为4个工作日内提交。(检验员环节由审核人考核、审核人员由批准人员考核。总师办抽查)
5、打印、盖章、签名、装订:2个工作日(由总师办实施考核,检验室协助)
6、发放:签发后10日内发出(由总师办实施考核,检验室协助)
将采取以下多种方式发放报告:
①领取。②网上公告(初定6天)。③未取者实施快递(到付)。
十、计算机网络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