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计量管理
Alu · 2007-08-20 10:45 · 124404 次点击
一、计量法規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品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4.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5.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6.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7.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8.标准物质管理方法
9.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10.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11.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1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
13.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14.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15.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
16.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17.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18.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
19.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二、法定计量单位
1.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重要意义
在一个国家里,如果计量单位不统一,同时并用几种计量单位制,生产、科技、商贸文化交流就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也会给实际工作和人民生活带来种种不便,浪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且容易产生混乱和差错。因此,实行统一的计量单位,有利于发展国民经济、文化教育事业,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同时,采用国际单位制将使我国和绝大多数国家具有共同的国际计量语言,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科技协作和文化交流的发展。实施法定计量单位也是全国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国际交流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国际单位制单位;
(2)国家选定的非国际单位制单位;
(3)由以上两种单位构成的一些单位。
另外,1990年年底,经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批准,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中规定了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名称: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公顷(1万平方米);平方米(1平方米)。其中公顷为新增加的法定计量单位名称。
三、计量器具的范围及特性判定
1.计量器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61条的第(一)部分规定:“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计量器具具有下列特点:○1用途是测量。○2目的是为确定被测对象的量值。○3本身是一种技术装置。
过去说“凡是表示计量单位和数值的量具和仪器仪表统称为计量器具”,这种概念不够明确。任何物体和现象都可以表示量值,但不一定就是计量器具。如恒温槽或烘箱,它可以反映温度的量值,但却不是计量器具,因为它不用于测量,也不能确定被测对象量值,它只是一个恒温容器。而控制恒温槽功烘箱用的温度计则是计量器具,有些计量器具能单独地用来完成某项测量,如直尺、体温计、电压表等;另一些计量器具,如砝码、热电偶、电流互感器等,则需要与其它计量器具和(或)辅助设备一起使用才能完成测量。因此,我们所定义的计量器具,实质上是指需要实现测量统一的测量器具和装置,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需要进行量值溯源的工作用计量器具。国外一般统称之为测量器具。在我国,人们往往把测量器具统称为计量器具。
计量器具在计量工作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全国量值的统一首先反映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和一致上,所以计量器具是确保全国量值统一的具体对象和手段,是计量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为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基础,对提高其它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计量器具的种类很多,但基本上可以按其结构特点和计量学用途进行分类。
计量器具按其结构特点可分为:量具、计量仪器(仪表)、计量装置。
以固定形式复现量值的计量器具称为量具。量具的主要特性是能复现或提供某全量的已知量值。例如,砝码是量具,因为它能提供已知质量量值给别的质量计量仪器去测量;而玻璃水银温度计则不是量具,因为它自身并不能提供已知温度值给别的温度计量仪器去测量。量具又可分为单值量具,如砝码、量块、标准电阻、固定电容器等;多值量具,如毫米分度的线纹米尺;成套量具,如砝码组、量块组。某些量具只复现量的单个值,用它进行测量时必须配用其它计量器具,例如砝码要配用天平才能进行质量的测量。这种量具叫“从属量具”。有些量具具有两种并存的功能,既复现量值,又不必配用其它计量器具即可进行测量,例如尺子。这种量具叫“独立量具”。
将被测的量转换成可直接观测的指示值或等效信息的计量器具称为计量仪器(仪表)。计量仪器(仪表)按其结构可分为指示式仪器、记录式仪器、积分式仪器、比较式仪器、调节式仪器以及自动测量仪器等等。由一独立而完备的组件构成的传感器、能产生附加或附属功能的部件,如热电偶、变送器、调节器等也属于计量仪器。
为确定被测量值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装备和电源等。
计量器具按计量学用途可分为: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工作用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特性
为了获得准确的测量结果,计量器具的特性一定要满足一定要求。
1).〔量具〕的标称值:标注在量具上用以标明其特性或指导其使用的量值称不量具的标称值,如砝码上标注的量值。
2).〔计量器具〕的示值:由于计量器具所指示的被测量值称为示值。示值是用被测量的单位表示,而与标注在标尺的单位无关,有时标尺的值需乘以仪器常数以得到示值。量具的示值就是它的标称值。示值的含义有时又可以延伸到记录和测量信号。
3).准确度等级:符合一定的计量要求,使其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以内的计量器具的等别或级别即为准确度等级。准确度等级是计量器具的最具有概括性的特征,它反映着计量器具基本误差和附加误差的极限值以及其它影响准确度的特性值(如稳定度)。准确度等级还是计量器具的主要分类特征之一。等和级的区别通常这样约定:计量标准按等分,工作计量器具按级分。根据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可以判断该类计量器具的误差在什么范围内。但要注意,它并不直接等于用该计量器具进行测量的准确度指数。这一点在为进行给定准确度的测量而选择计量器具时,尤其应注意到。示值也适用于求邻标尺标记间的内插估计值。
4).标称范围:对于每个标尺范围而言,当计量器具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计量器具给出处在此标尺范围内一组被测量示值的范围。其中标尺范围在给定的标尺上,两端标尺标记之间标尺值的范围。标称范围范围也可称示值范围,它用被测量的单位表示,而与标在标尺上的单位无关。例如标尺范围的始点值为-30℃,终点值为+20℃的玻璃温度计,其标称范围即为-30~+20℃。当最低值为零时,标称范围通常只用最高值表示,如0~100V的电压表,其标称范围可表示为100V。
5).测量范围:使计量器具的误差处于允许极限内的一组被测量值的范围。
6).漂移: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随时间的慢变化称为漂移。在规定条件下,对一个恒定的激励在规定时间内的响应变化,称为点漂;标称范围最低值上的点漂称为零点漂移,简称零漂,当最低值不为零时亦称始点漂移。
7).响应特性:在规定条件下,激励与对应响应的关系称响应特性。响应关系可建立在一论和实验的基础上,它可用代数方程、数表或图的形式表示。当激励按时间的函数改变时,传递函数是响应特性的一种形式。
8).灵敏度:计量仪器的响应变化除以相应的激励变化称灵敏度。当激励和响应为同种量时,灵敏度也可称为放大比或放大倍数。
9).稳定度:在规定条件下,计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恒定不变的能力称为稳定度。通常稳定度是对时间而言,当对其它量考虑稳定度时,则应该明确说明。
3.计量器具依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63条的规定,原国家计量局于1987年7月1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凡列入《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处罚。凡是《目录》未明确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计量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计量器具定义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