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差的定义-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2)

  史锦顺 ·  2012-02-19 10:13  ·  58023 次点击
**关于误差的定义**-**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2)**
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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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论说“真值不可知”,从而说误差不可求。其目的,很明白,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歪曲、否定人类几百年来积累起来的关于误差的知识,从而用不确定度论取而代之。可惜不确定度论自己不争气。一套自身逻辑混乱的东西,你可能猖獗一时,人们不会容忍你长久忽悠下去。
上节谈不确定度论为否定真值,给真值下了个“真值是与量的定义一致的值”这个不符合逻辑的定义。有人可能说:你不是说GUM给出的“真值就是实际值”是个不赖的定义吗?是的,但GUM是不可能实际应用这后一个说法的。为坚持“真值不可知”的说教,必然用真值的那个玄妙定义来忽悠;如果贯彻这第二个定义,该说“实际值不可知”,那就难以骗人了。
请问不确定度者:你说真值就是实际值,而又多次说“真值不可知”,那不就是说实际值不可知吗?实际值你都认为不可知,你还搞测量计量干甚么?
回到本节关于误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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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逻辑学根据**
概念是人认识事物的基础,而定义是明确概念的基本方法。
概念的范畴极广,种类繁多,深入到方方面面。概念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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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的大小范围不同,逻辑学上分属概念和种概念。关于房子的概念,就有一般的概念和特定的概念。一位伟人说过:谁见过房子?人们看到的是天津的洋楼,北京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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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概念间有包含关系。逻辑学上称的属概念与种概念,可理解为总概念与总概念包含的分概念、集合概念与构成它的单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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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的观点**
误差的含义是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这是个总概念,逻辑学上是属概念。误差这个大概念下,有误差元、误差范围。
我的观点是:
**误差概念包含有误差元和误差范围。误差元构成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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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概念是泛指的概念,是指测得值与实际值的差距。这个“差距”的具体表达方式有多种。
测量计量历史上有些习惯叫法,我们要仔细辨别。有时误差是误差元的简称(如标准研制的逐项误差分析,实际是误差元分析),通常误差又指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如说电子案秤的误差是3克,实际指的是电子案秤的误差范围是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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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张规范这些概念:误差是泛指概念,总概念。误差元是特定概念、单体的概念,它有唯一的数学表达。误差范围是特定概念,它是群体的表征量,有数学表达式。有常用的置信系数(k=3),因而有常用的误差范围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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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元是误差的特指的概念,是说明误差含义的基础。主要用来做物理意义的说明,并用做起步的计算(单项误差分析),有时也用来表达大的、特定的系统误差(主要是用以确定修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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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元定义为:
r=m–Z(1)
式中r是误差元,m是单次测量的测得值。Z是真值。定义方差一开始就用(1)式,仅仅过渡而已,实验标准偏差的表达式中,并不出现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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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误差理论与应用中,最常用的是误差范围的概念。测量仪器或计量标准的设计,指标的确定和标度,检定中的合格性判断,都是指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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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统误差元构成系统误差范围;各随机误差元构成随机误差范围。系统误差范围与随机误差范围合成为总误差范围。简称误差范围。
这里说的“我的观点”,仅指规范一下说法,明确一下概念而已。本来人们都是这样做的。而概念清楚,称呼明确,就易于识破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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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误差概念辨析**
以下,(1)到(3)是不确定度论对误差给出的定义与说明。
(1)《VIM1993》
3.10error(ofmeasurement)
resultofameasurementminusatruevalueofthemeasurand
测量误差
测量结果减被测量的真值
(2)《VIM2008》
2.16measurementerror
measuredquantityvalueminusareferencequantityvalue
测量误差
测得的量值减参考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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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误差是数轴上的点,非正即负(不确定度宣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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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4A)、(4B)是误差理论的经典著作《误差理论与实验数据处理》(冯师颜,科学出版社,1964)对误差的描述:
(4A)“误差指观测值与真值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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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误差的表示法(圆括号中的话,是笔者的摘录,不是原文。)
1)范围误差(观测值的最大值减最小值)
2)算术平均误差(偏差绝对值的平均值)
3)标准误差(即用贝塞尔公式算出的西格玛,取其数倍为误差表达量)
4)或然误差(区间包含概率50%)
(过去常用或然误差,现在常用标准误差,——冯书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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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析一下这些定义或表述。
(1)、(2)是当今国际标准文件的标准定义。易于看出,其定义的对象仅仅是误差元。定义(1)本身没错,但“点”包含不了一个区间。误差概念应用的绝大多数场合是指误差范围。把群体特性的误差范围忽略,只讲单个误差元的物理意义,是不够的。而其本质是用单体的概念,去代替群体的概念,这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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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2)把真值换成参考值,我开始觉得直接用标准值代换真值,好用。后来细一想,不行。对计量工作者,还说得过去;对广大测量工作者,则讲不通。测量要求的是测得值对被测量实际值(真值)的差,不是对那些参考值的差。此定义物理意义错位。就是计量(验收、检定),原则上也该按(1)式在量程范围内做全面检查;而不是按(2)式只进行个别的抽样检查。所以我认为定义(2)比定义(1)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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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括来说,国际标准给出的这两个定义,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讲误差元,而忽视最重要的误差范围,都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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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误差是数轴上的点,非正即负”,传布很广,其实是错误的。鉴于其影响面宽,有许多人接受这一点,这里多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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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随机误差,推导方差的贝塞尔公式时,出发点必须用(1)式,但贝塞尔先生巧妙地用平均值代换掉真值,实现了理想公式的现实计算,成为科学史上的千古佳话。
贝塞尔公式的本质就是由若干个单个的测得值,算出测得值群体特性(分散性)的表征量西格玛来。这是测量学史上的一大亮点。有人说算西格玛本质就是算不确定度,这是违反历史的话,不确定度论算老几,随机误差范围的概念与求法,比不确定度论早得多,至少早一百六十年。去年,我曾有专文介绍贝塞尔先生。XZKL1234先生还注意到那天恰是贝塞尔的诞辰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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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测量(经典测量,常量测量)中,既有系统误差,又有随机误差。由于随机误差的存在,测得的单个数据是在一定范围中的随机量。它们是各个不同的。贝塞尔公式诞生二百年来,在有随机误差的精密测量中,有谁算出过可正可负的西格玛呢?世上没有这种笨人。随机误差用贝塞尔公式计算出的西格玛必定是正值,不可能有负值。各测得数据的残差的平方和,也必定是正值。而根号正值,其结果必取正值,这是中学数学严格规定的。随机误差范围既然必定是正值,在将随机误差范围与系统误差范围合成时,是域的合成、范围的合成,每个范围量以及总范围量,都不可能出现负号,而必定是正值。本人不才,阅历不广,但也还是参加过一些计量标准与测量仪器的鉴定会。国家级、省部级,算起来也有十多次,单位内的以及个人设计的标准与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或测量设备)也有几十种,竟没见过,也没听说过有负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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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档次的测量仪器,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出现有恒定的系统偏差,这是可以修正的。应及时发现并修正。这可理解为特殊的误差元。有些行业是这样做的。但修正一定要做对,不然就起反作用。有些书说误差的反号就是修正值,这不对,缺少误差范围的概念,极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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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搞电子计量的,而又主要搞频率计量。在我们的行业中有个共识:修正不如不修正;我们从来不搞修正。要求高就换准确度高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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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元当然可正可负;而误差范围不可能为负。实用中误差又常常是误差范围的简称,因此笼统地说误差可正可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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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4B)的表述,是误差理论的本来面目。老一点的计量工作者应该是熟知的。(4A)指误差元,讲误差的物理意义;(4B)讲误差的群体特性,讲误差范围,说明误差概念在实际工作中的用法。
本文误差元与误差范围的提法与区分,正体现了经典误差理论的本质与传统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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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论出世以来,为占领阵地,首先对误差理论进行攻击。不确定度论者指出过有理有据的、属于误差理论的错误吗?没有的。GUM、VIM,以及NIST1297,说的关于误差理论的坏话,细一分析,都是歪曲。请问提出不确定度论的美国的NIST(前身NBS)的几位先生,你们说误差理论这也不对,那也不对,那么你们美国建国以来的二百多年中,按误差理论搞的基准、标准,有多少是不对的呢?你们卖给世界的大量的标准与测量仪器,你们是不是该召回、该退赔呢?你们否定误差理论,难道不也是在否定你们的八代祖先吗?(美国建国二百四十年,按三十年一代,已八代。)我不否认许多近代美国科学家的贡献,我责问的是美国的那几个不学无术的不确定度论的提出者。训斥你们,正是维护全世界的包括美国的对误差理论有过贡献的科学家的声誉。也安慰一下用误差理论干了一辈子的众多的计量工作者。大家本没错,错的是不确定度论!

6 条回复

昨日之星  2012-04-18 19:03
我不赞成误差是个大概念,把误差分成误差元和误差范围的观点。误差和误差范围(误差限)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能搅和在一起。
误差是测量结果的“计量特性”,反映了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与其真值偏离有多远,定量表述了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一个测量结果要定量表达它的准确性,只能有一个数据,即一个误差来表述。
误差范围是“计量要求”,而不是“计量特性”。计量要求是顾客提出的,或者是设计人员的规定。对于测量结果而言,顾客要求提供测量结果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对测量结果控制在一定的误差范围内,否则提供的测量结果无法接受。对于测量设备而言,测量设备的设计者规定了测量设备产品提供的显示值必须控制在某一个误差范围内,否则就是不合格的产品。
这就说明了一个道理,“计量特性”必须满足“计量要求”。用在本帖子内就是“误差”必须控制在“误差范围”内。因此,误差好比是一个人的身高体检结果,是属于这个人的身体特性。误差范围好比是模特招聘人员要求和规定的身高范围。这个人的身高满足模特招聘的身高范围,才能被聘任。
“误差”的定义的确应该是“测量结果减去被测量真值”,不妨以下简称为“原定义”。
所谓“误差指观测值与真值之差”与原定义相差甚微,观测值无非是测量结果的别称。
“测得的量值减参考量值”的定义出台,无非是想更切合实际,回避“真值”。“测得的量值”与原定义的“测量结果”相差无二,就是测量结果。但是因为真值只能无限趋近而无法获得,所以就提出了“减参考量值”。“参考值”根据“约定真值”定义的“注”可知就是约定真值。实际工作中,人们只能约定某个值(通常是比测量结果准确度高的另一个测量结果)为被测量真值。所以把误差定义更改为“测得的量值减参考量值”也是无可非议的。不过我认为如此更改后,虽然有利于实际测量工作,从误差理论的角度看还是有问题的,约定真值必定不是理论上的真值。因此本人建议还应该保留原定义,将原定义的术语“误差”改为“真误差”。“测量结果减参考量值”定义为“约定误差”,简称“误差”。
至于老师提到的(4B)误差的表示方法,不属于误差的定义范围,就不在这里讨论了吧。
Tess  2012-02-21 20:02
很专业的知识,好好学习!
fhq4661  2012-02-21 16:49
学习中……
northwester  2012-02-21 16:18
史老师非常认真,真的是很专业!
lhx_1999_78  2012-02-20 08:33
谢谢老师!
O开心O  2012-02-19 16:25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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