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师报考条件

  Tess ·  2012-03-08 23:08  ·  50577 次点击
一、考核认定申报条件
长期在计量技术机构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业绩突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或条件(二)的在编在岗人员。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3)项中各一项条件:
(1)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①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5年。
②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2年。
③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0年。
④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7年。
(2)技术业绩:
①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主持完成1项以上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的研制工作,其研究成果已作为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投入使用。
②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5名)。
③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一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④获得2项以上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⑤获得3项以上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3等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3)学术水平:
①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名),完成1项以上已颁布实施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订工作(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目录)。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计量技术相关论文3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③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计量技术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在5万字以上。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
2004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条件2中各一项条件的人员:
1、学历和业务工作年限:
(1)取得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5年。
(2)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0年。
(3)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5年。
(4)取得理学类、工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0年。
2、技术业绩:
(1)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主持完成1项以上计量标准的研制工作,其研究成果已投入使用;
(2)获得与计量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项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排名前3名);
(3)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3名),完成1项以上已颁布实施的国家计量技术法规制订工作(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目录);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计量技术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5)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计量技术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的章节在3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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