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重传感器型式评价中的若干问题
Tess · 2012-03-16 08:54 · 50696 次点击
称重传感器型式评价中的若干问题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倪守忠
【摘要】本文就称重传感器型式评价中涉及到的样机选择、产品覆盖及试验方法进行了一些探讨,希望引起重视并得于解决。
【关键词】称重传感器;型式评价;R60国际建议
一、概述
称重传感器作为电子衡器的核心部件列入我国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我国现行的称重传感器国家标准及检定规程均等效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R60国际建议。由于种种原因,R60就型式评价时传感器的选择及评价过程中个别条款描述不够清晰,导致我国不同实验室由于理解不同在称重传感器型式评价时采用不同方法进行;由此,同一族的称重传感器在不同实验室可能导致不同的评价结果。由于型式评价涉及对制造企业许可证的发放,因此,型式评价应当尽量规范统一;下面就型式评价过程中个别条款进行探讨。
二、称重传感器的选择与覆盖
R60及我国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对一个包括一组或多组不同秤量和特性的称重传感器族进行型式评价选择传感器时,采用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具有最佳计量性能的传感器优先选择;即同量程情况下具有较高计量性能的传感器可以覆盖具有较低计量性能的传感器。二是最小量程传感器优先选择;即相同计量性能的传感器中选择最小量程传感器进行试验,由较小量程按规定的倍率向较大量程覆盖;三是湿度试验及对装有电子装置的传感器的附加试验只对其中一个具有最严格特性的传感器进行试验。由于传感器的计量性能取决于传感器级别、最大检定分度数、最小检定分度值、分配系数、温度范围等多个参数,当一个族中各组的传感器除级别之外其它几个参数交叉时很难界定哪个组具有最佳计量性能或最严格特性。如,20tC级nmax=3000Y=12000与20tC级nmax=4000Y=8000难以界定哪个组的传感器具有更佳的计量性能,从而导致试验方案不统一。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国家称重传感器型式评价大纲,型式评价依据检定规程进行,因此当申请产品出现上述情况时同样会导致试验方案的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