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汽车衡标准和检定方法应考虑的问题

  Tess ·  2012-03-19 07:44  ·  29426 次点击
修改我国汽车衡标准和检定方法应考虑以下问题:
1.我国若采用“滚动载荷”法,首先需合理规定对各种量程汽车衡的集中载荷值,还应当指出“滚动载荷”试验不能替代衡器的“偏载”试验。
2.仍应对汽车衡做均匀载荷试验以确定该汽车衡的标称载荷,即最大秤量。
3.根据标称载荷≤CLC×(N-0.5)判式,来确定汽车衡设计的合理性。
4.是否准许使用超过三个称量段,8只传感器的承载秤台和一个整体承载秤台最多允许使用几只传感器。
5.室外用的汽车衡,在没有挡风的条件下最大分度数应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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