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和手段-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8)

  史锦顺 ·  2012-03-19 08:55  ·  68140 次点击
**对象和手段**-**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8)**
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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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和手段**
人认识事物,所用的方法和工具,是手段;被认识的事物是认识的对象,简称对象。
测量计量中,测量仪器的地位经常变化,有时是手段,有时是对象。人们观测得到的测得值的变化,有时由测量仪器引起,这是手段的问题;有时却是被测量本身的变化,这是对象的问题。由是,在测量计量中,区分对象和手段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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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测量中,手段是测量仪器,对象是常量。测得值的误差由测量仪器引起。误差范围是仪器特性。误差是手段问题。
统计测量中,手段是测量仪器,对象是变量。测得值的偏差由被测量引起。偏差范围是被测量的特性。统计测量的条件是测量仪器误差远小于被测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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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测量,一般是基础测量。测量误差由衡器引入。
频率测量,一般是统计测量。频率计通常较准,测得值的变化,体现被测频率本身的变化。但也不尽然。有时频率源的指标比频率计高。一个频率测量者,一定要知道,观察到的测得值的变化,是频率计引起的,还是被测频率源引起的。分不清测得值是哪方引起的,就是一笔混沌帐。在频率的测量计量中,对象与手段的问题,表现的十分明显,错误或不当之处易于发现,也易于改正(测频仪器与标准的水平高,档次多),一般并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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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GUM的测温例子**
测量温度,一般是求得温度源的温度量值。有时要求得温度随时间的变化(温度的稳定性)或温度的空间分布(温度的均匀性)。这时,对象是温度源,手段是温度计,要求温度计的误差要远小于被测温度的变化量。由于温度的易变性,温度测量一般是统计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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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温度计(计量),必备高稳温箱与标准温度计构成的标准温度源,标准温度源的性能要比温度计的指标高三倍以上,测得值的偏差或变化是温度计的。这时,温度计是被认识的对象,而标准温度源则是手段。
在误差理论指导下,这是人们的共识,是计量人员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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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M的测温的例子,测量目的不清,对象与手段不清,计算西格玛,计算平均值的西格玛,是被测温度自身的变化,还是温度计的误差,说不清楚,一笔混沌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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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不确定度论的国际规范GUM,竟不区分对象和手段,举出评定温度测量的那样的例子,真令人惊诧。或说,评温度测量的例子,既不是评恒温箱的,也不是评温度计的,评的是该温度测量的可信性。这是盲从于不确定度论的不着边的说法。评出的指标,连其归属都说不清,哪还谈得上什么可信性?那种评定,是无用的评定,错误的评定。手段和对象分不清,这种测量,是不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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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
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在整个不确定度论中,占有重要地位。B类评定是收集利用可用信息,只有A类评定是实际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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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评定,孕育着严重的对象与手段不分的错误。看看那些不确定度评定的样板吧。建标评定中的A类评定,包括被检仪器的性能。这是典型的对象与手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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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德培先生在关于测量不确定度的讲课(优酷网)中,指出:评定检测能力却包含被检对象的性能,那样,万分之一水平的标准,去检验百分之一水平的仪器,检测水平就只能有百分之一了。这是不对的。叶先生的计数式频率计的样板评定,就不搞A类评定。史文《一评样板评定》曾高度评价叶先生这一总体构思。在讲课中,叶先生又明确指出了A类评定的混淆对象与手段的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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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论,弊病不是一两点,而是许多;不是枝节问题,而是根本问题。不确定度论的破绽是没法修补的。它否认真值可知,出发点错了;否定误差,方向错了。于是便一错再错,乃至根本错,全盘错。老史自认为有义务表明自己的观点,但不会也不可能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每个严肃的计量工作者,对不确定度论,都该作出自己的判断,对学术负责,对历史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1 条回复

Sougou  2012-03-19 12:56
学习了,误差知识深入研究还有这么多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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