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系统

  Tess ·  2012-03-24 08:15  ·  30706 次点击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及处理,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质量形成个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控制。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并组织评审。
3.2工厂/车间、仓库负责对不合格进行标识、隔离、记录、交接。
3.3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
3.4采购科负责不合格采购产品的供方通知和退货。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
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参照《标识和追溯性程序》执行。
4.2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4.2.1进货不合格品
1)进货检验员在《进货检验单》判定的不合格品,经主管确认后送交采购科。
2)
因生产急需的或影响不大的,由供方在《进货检验单》中提出或委托提出让步接收(须有委托证据),技术部判定,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让步接收使用。处理时效为:急需的当场处理,其它不超过2日。
3)
生产急需,又部分可接收的,通知分供方派人全检处理或剔除不合格品后,外检站重检;如供方来不及派人的,可委托本公司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检,但要收取加工费。
4)由质检科、技术部、分管领导判定拒收的,仓储科和采购科作退货处理。
5)质量扣款、延误生产扣款、所费工时费用,采购科通知供方负担,财务实施扣款。
4.2.2制程不合格品
1)首检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首检员责令操作工当场整改,再次检验。
2)巡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和不合格现象,由巡检员责令操作工当场整改。
3)
完工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如判定返工的,当场返回返工。返工后重检,合格的除去不合格标识,视合格品入库或转序;如不合格再次按本程序处理。
4)
完工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如需返修、不经返修可让步接收的,由车间在生产部认可后提出让步放行申请,填写《不合格品控制单》,技术部判定,主管领导审批后让步放行。经返修后的产品要重检,可让步接收的除去不合格标识,入库或转序;如不能让步接收再次按本程序处理。
5)如有必要,技术部要编写返工/返修的临时工艺规程。
4.2.3总检不合格品
1)总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如判定返工的,按4.2.2条3)款执行。
2)总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如需返修或不经返修可让步接收的,按4.2.2条4)款执行。
4.2.4QA抽检不合格品
QA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如需返工或经返修/不经返修可让步接收的,在《QA检验报告》上注明,车间/工厂确认(若认为可让步放行的则在《QA检验报告》中提出),技术部判定,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返工或返修后须重检。
4.2.5降级改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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