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向/新任务/新概念-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18)

  史锦顺 ·  2012-04-29 08:34  ·  74774 次点击
**新动向/新任务/新概念
-****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18)**
史锦顺
**(一)值得关注的转变**
不确定度论自从1980年代出世以来,经历1993年七个国际学术组织的联合推荐(GUM问世),到2004年达到高峰。2004版的VIM竟将把误差理论的基本条款真值、误差、准确度等列入附录,大有不确定度论即将一家独霸的架势。
到2008年,VIM新版却把误差理论的主要概念放回正文。看来,国际上的误差理论派的腰杆又硬起来。令人惊奇是,未改变不确定度论基本立场的VIM2008,竟置不确定度论的“真值不可知”的基本观念于不顾,公然讲起真值的存在与可知来。且看下文。是复制件,保真如原版。
-
2.11(1.19)
NOTE2Inthespecialcaseofafundamentalconstant,thequantityisconsideredtohaveasingletruequantityvalue.
NOTE3Whenthedefinitionaluncertaintyassociatedwiththemeasurandisconsideredtobenegligiblecomparedtotheothercomponentsofthemeasurementuncertainty,themeasurandmaybeconsideredtohavean“essentiallyunique”truequantityvalue.
(《JCGM200:2008VIM》2.13)
-
我国的规范,等同采用(实际是译文)。《JJF1059-2011》摘抄
3,21
注2在基本常量的这一特殊情况下,量被认为具有一个单一真值。
注3当被测量的定义的不确定度与其他测量不确定度相比可忽略时,认为被测量具有一个“基本唯一”的真值。这就是GUM和相关文件采用的方法,其中“真”字被认为是多余的。
-
请注意,承认基本常量有真值,这可是大事。
基本常数对计量十分重要,因为基本量的单位就是以基本物理常数来确定的。有些暂时是实物(如国际千克基准),但正努力向物理常数过渡。当前最准的是秒基准,基于铯量子跃迁(量子跃迁的频率,本质是物理常数),又通过光速C,定义长度单位米。
-
说物理常数有单一真值,于是用物理常数确定的基准便有单一真值。由此下推,各级标准便有唯一真值。……
-
说定义不确定度可略时,被测量有“基本唯一”真值。当把被测量定义为各种因素的函数时,定义不确定度必然为0,那样,被测量就都有真值了。
-
好啊,本来,量是物体、物质、现象的可定性区分并定量确定的属性。真值存在、真值可知是必然的、普适的。任何物体、物质、现象,既有可定量区分、可定量确定的属性,就必然都有真值。不确定度问世,其立足点是真值不存在、真值不可知,并由此而否定误差理论的真值概念和误差概念。现在,不确定度论自身观点大变:VIM2008承认唯一真值的存在。这是重要转变,这是有重要意义的新动向。
-
大河决堤了;再回原道,难。
-
**(二)测量计量学的新任务**
误差理论是正确的、实用的理论,在近代、现代的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功不可没。
但是,经典误差理论有它自身的局限。经典误差理论的对象仅限于常量测量。
-
现代测量,出现大量的变量。如果是慢变化,即在N个采样的时段内,量值的变化远小于测量仪器误差,此时,可按常量测量处理。若是快变化,即在几个采样时段内,被测量有不可忽略的变化,这就是变量测量(史锦顺称它为统计测量)。
-
处理统计测量的第一种办法,是1966年提出的阿仑方差。阿仑方差的处理对象是频率稳定性问题。阿仑方差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应用是成功的。对频率稳定度表征的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宇航测速方面,有重要的应用。阿仑方差有个系数问题,此事易于解决。
-
阿仑方差适用面太窄了。
不确定度论的出现,没有解决变量测量的问题。由于它没有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走错了路,不但没解决任何测量计量问题,反而添麻烦,人们对它的反感和抵制,是必然的。
-
面对大量的统计测量问题,需要有相应的理论提出。这是现实的需求,是测量计量学的新任务。
-
**(三)新概念测量计量学**
积四十多年之探索与实践经验,史锦顺提出《新概念测量计量学》。
新学说的要点是:
1两类测量区分的新概念;
2测量方程的新概念;
3误差方程的新概念;
4自差统计的新概念。
由于网络的便利,初稿《新概念测量学》,已在网上传播。2004年在奇迹文库预发后,当年即有二十多个网站转载。去年发了新稿《新概念测量计量学》(上卷:通用原理)。主要变化是增加“误差方程的新概念”一章。全书的新版,将增加一个很长的附录,是关于不确定度论的评论。
-
本轮“辨析”,一晃又是18篇,到此刹车。说得太多,讨人嫌。
-
最近些日子,有三位网友写长文批评我的观点,我故意不回帖,一则要完成本系列“辨析”,二则想多听听,细想想,再参与讨论。由于不同意见甚多,且涉及许多基本问题,只好再来个讨论系列。难免重复,也顾不了太多。
欢迎批评。谢谢。
-

2 条回复

GAUGE  2012-08-07 13:14
有力度的贴,先顶下再说。。
www.6bd6.com  2012-08-07 10:34
不错 不错 回了再看啊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