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国家标准给“真值”的定义没有错——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之3

  昨日之星 ·  2012-05-06 01:33  ·  63152 次点击
再论国家标准给“真值”的定义没有错——误差与不确定度辨析之3
首先感谢史老师关注我的帖子,百忙之中愿意抽时间和我讨论我感兴趣的问题。我对史老师的这个帖子的看法如下,不对之处请史老师和量友们指正。史老师的帖子见
http://www.cncal.com/thread-61491-1-1.html
1.关于定义的方式
我完全同意史老师说的定义一个新术语的方法不是唯一的。我是说过最简捷的定义方法是满足两条,一是找到新术语的上一层次术语(以下称旧术语),用旧术语命名新术语,二是指出新旧术语的显著差异。这就是老师说的“属加种差”定义法吧,这属于用上一层次术语定义下一层次术语的方法。
史老师举例“文学就是诗歌、戏剧、小说与散文。”和“思维形式就是概念、判断、推理与论证。”我认为这两个定义方法是用下一层次术语定义上一层次术语的方法,或者称为“罗列法”。用罗列法定义的常用计量术语如:“测量设备是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但是“罗列法”定义新术语一般应该在用“属种法”定义较困难时使用,毕竟罗列法定义是很容易将被罗列的下一层次术语列举不全,造成术语定义因遗漏而不完整的缺陷。
2.关于定义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简称“充要条件”
采用罗列法定义术语时,应该满足充要条件,否则,说测量仪器是测量设备没有问题,但是说测量设备就是测量仪器就不完整。同样说诗歌是文学没有问题,而说文学就是诗歌也不完整。这就是著名的“白马是白的,但是白的不是马,所以白马不是马”诡辩术所利用的纰漏。
采用属种法定义术语时,因为上一层次术语已经圈定了新术语的范围,所以定义时只需要指出新术语的显著差异即可,不必过分考虑充要条件。
例如国际单位制是一贯单位制的一种,术语“一贯单位制”是术语“国际单位制”的上一层次术语,我们就可以用已知术语“一贯单位制”来定义新术语“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是由国际计量大会(CGPM)采纳和推荐的一种一贯单位制。“由国际计量大会(CGPM)采纳和推荐”是国际单位制与其它一贯单位制的显著差异。
又如“测量”是一种“操作”,术语“操作”是术语“测量”的上一层次术语,我们也可以用术语“操作”定义术语“测量”:测量是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以确定量值为目的”是测量这种操作与其它操作的显著差异。
3.给真值下定义不能提误差
我完全赞同史老师的这个观点。因为误差的定义是测量结果与真值之差,如果使用术语“误差”给术语“真值”下定义,就真的进入了“循环套”。
标准给术语“真值”的定义是:与给定的特定量的定义一致的值。这里使用了术语“值(量值的简称)”来定义术语“真值”。真值是量值的一种,术语“量值”是术语“真值”的上一层次术语,这里“量值”就是“被测量之值”的简称,是大家已经共知的术语,只要指出真值这种量值与其它量值的显著差异就可以完成定义。
“与给定的特定量的定义一致”是真值与其它量值的显著差异。“给定的特定量”是指特定的被测量,这个特定的被测量就看顾客(要求测量的组织或个人)是怎么定义的。符合顾客给定定义的被测量量值就是该被测量的真值,是否符合给定定义是被测量真值与被测量其它的量值(测得值)之间的显著差异。因此我认为国家标准给真值的定义是正确的。只是因为理论上符合定义的值是无法得到的,所以人们才提出了“约定真值”的概念。因此真值定义并没有步入“循环套”。
我说误差为零的值就是真值,并不是给真值下这个定义。我只是想说明“符合定义”的含义是什么。好比理论上的直线是没有粗细的两点间的连线,现实生活中的线无论多么细都会有粗细,无论多么粗都会有弯曲。符合定义的直线是没有粗细的,直径和直线度误差均为零。被测实际线(即测量结果)与符合定义的直线(即真值)相比较的差值就是被测实际线的直线度误差。
4.关于“一对一”
术语定义本身并不规定必须一对一,可以是一对几。到底是一对几,这要看术语的特性。以“政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这个定义来看,术语“政治”具有双重特性,因此其上一层次术语有两个,一个是“活动”,另一个是“政策”。政治是一种活动,也是一系列政策的组合。因此,给术语“政治”下定义就要指出与其上一层次的两个术语中其它“活动”和“政策”之间存在的显著差异。就活动而言就是与阶级和集团利益和政权有关的活动,就政策而言就包括了阶级、集团(含国家)内部和外部的政策组合。
史老师的术语定义“吃饭是人类的一项基本需求,是人取得营养以维持生命并获得活动与劳动能力的手段”。首先人类基本需求太多了,维持生命和获得能力的手段也太多了,老师给术语“吃饭”的定义不符合老师说的“充要条件”。另外,吃饭实际上是一种动作,术语“动作”才是术语“吃饭”的上一层次术语。定义时,只要指出吃饭这个动作与其它动作的显著差异就可以了,这个显著差异最重要的是通过口腔将食物摄入人体,而不是通过注射或者其它动作摄入人体,这才是与其它动作的显著差异。我认为定义“吃饭是人类通过口腔将食物摄入体内以维持人类生命的基本动作”好像要比老师给给出的定义贴切些,是不是可以,大家可以发表看法。我认为术语“手段”和术语“需求”都不是术语“吃饭”的上一层次术语,因此不能用来定义“吃饭”。比如说定义术语“哀求”、“乞求”、“要求”可以用术语“需求”,定义术语“宣传”、“战争”、“欺骗”可以用术语“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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