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误差元与误差范围-与网友讨论(6)

  史锦顺 ·  2012-05-13 07:20  ·  52688 次点击
**再谈误差元与误差范围-****与网友讨论(6)**
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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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下划线的是昨日之星先生的话
1.“误差元定义为测得值减真值,是个非正即负的量。”这实际上是“误差”的定义,史老师的“误差元”就是标准术语的“误差”,没有必要增加一个“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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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答】**
“误差元”一词,是我想了很久才敢提出的,主要目的是区分误差的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误差元,是指误差的狭义概念。误差的“测得值减真值,非正即负”定义,专指此狭义定义。误差概念的广义狭义双重性,是客观存在,既不是谁用错误差概念,更不是史锦顺的编造。加个元字,无非是明确所指误差乃是狭义误差。狭义误差概念表达有困难的地方,广义误差是可以解决的,那就是广义误差包含的误差范围概念。不确定度对误差理论的攻击,所谓的“真值不可知,误差不能求”,就是先把误差概念限制在狭义的范围内,而故意抹煞“误差范围”的表达功能。
一个“元”字,可拨开“不确定度论”那欲致“误差理论”于死地的一刀,“元”字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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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差概念的广义性与侠义性的区分,一个较恰当的比喻是“饭”这个概念。说“早饭”、“晚饭”,这里的饭是泛指的、广义的概念,吃的可以是米饭,也可能是馒头、包子或饺子,吃饭还包括吃付食,肉、蛋、菜等。吃饭的另一种含义是指吃米饭(现在指大米饭,过去辽宁人指高粱米饭,陕北人指小米饭),这是吃饭的狭义概念。
由上,饭这个概念有广义狭义两种。人们为了清楚地表达思想或愿望,就要加点修饰,以表明是哪个意思。见面打招呼,可以说“吃饭了吗?”这里“饭”是广义的,回答者已用餐,只回答“吃过了”,就可以;不必细致地回答“我吃的是菜包子,而没吃大米饭”。人家没问你具体吃了些什么。这里的问答用的是“饭”的广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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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外的语境下,就不是广义概念。下午孩子放学回家,问妈妈:“咱晚上吃什么?”妈妈回答说“吃饭。”这里的饭是狭义的,指米饭。
爸爸让女儿到食堂去买米饭,就不能省那个“米”字,如果爸爸只简单的说:“打饭去”,女儿可能买回来的是馒头。因为到食堂买米饭买馒头,都叫打饭。
没人去区分“饭”的广义性与狭义性,因为人们都很熟悉在各种语境下“饭”的含义,即能清楚地分辨“饭”的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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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量计量领域,由于离不开误差这个概念,人们也就对误差概念的广义性与侠义性,能够正确理解,正确运用。第一步,初学者容易把误差理解为测得值减真值这个狭义的误差;第二步,了解了一些测量仪器的指标,或一些测量结果的表达,知道通常所说的误差是指误差范围。学了贝塞尔公式知道计算的结果是误差范围的计算单元,3倍西格玛是随机误差范围。况且,精密测量不能只测一次,测量N次就有N个误差,不能只取其中的哪一个。只能用N个误差的共同表征量误差范围。这样,就知道了误差概念的一种广泛应用的具体形式,即误差范围;第三步,设计(或学习)过某种仪器或标准后,就必然明白,设计之初,分析的是狭义的误差,而最后给出的表达则是误差范围。这样就明白了误差有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这两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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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狭义的误差加个“元”字,称误差元,这是客观的反映,不是老史的编造。近三百年来,人们一直正确地运用误差的狭义与广义概念,那时加不加“元”字,也无所谓,反正不出错;近二十年,情况大变。一些美国人,仗着美国科技领先的资本,把自己对误差理论的一些偏见,硬性地压向国际测量计量界,搞出个不确定度论来,强加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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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确定度论咄咄逼人的形势之下,误差理论的拥护者们,不得不奋起抗争。在误差前加个“元”字,不过是说,“测得值减真值”是误差的狭义概念,不能由此说“真值未知误差不可算”,误差概念包含误差范围,误差范围是可知的,可算的。而且对测量者来说,在测量之前,就知道测量误差范围,因为测量前要选用测量仪器,选定测量仪器,必定是已知误差范围。计量法规定,只有计量合格的测量仪器才准使用。
一个“元”字,竟是对抗不确定度论的有力武器。
能说加“元”不加“元”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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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元的“元”字,含有很多个中的一个的意思。在误差理论与计量实践中,有“元”无“元”,可产生重大差异。加个“元”字,可有效抵制不确定度论,不加“元”字,还坚持“误差等于测得值减真值,非正即负”等效于整个误差概念,必然倒向不确定度论。于是,“误差理论正确、不可丢”这条你的原有的观点,大半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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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之星说:
2.“误差元”不能构成“误差范围”。误差表明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差,是偏离真值的距离,只能是“一个”值,不可能是“一堆”值。“误差范围”只表达测量仪器、计量、计量标准、计量基准的计量要求,是人们预先限定的范围,是限定的“指标”,是“性能的要求值”,但绝不是测量设备或者测量结果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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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答】**
精密测量要测量多次(只测一次是初学者的不当操作)。每次有一个测得值,N次测量就有N个测得值,于是就有N个误差元,怎能说“不可能是‘一堆’值”呢?一个测量计量工作者,除了不工作,工作就要处理“一堆”“一堆”的测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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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确实只有一个测得值,那是低档次的测量,即分辨力很低的测量。菜店的称重,就是只测一次的低档次测量。电子案秤的分辨力是1克,重复性优于1克;一个萝卜放在电子案秤上测量,显示401克;再测几次,也都是401克;此时,多次测量没必要。而此案秤规格是误差范围(或称允许误差)3克。由此,误差元的准确值我虽然不知道,但我知道它必定在正负3克的范围之内。多,超不过404克;少,不会少于398克。这是误差理论对低档次测量的应用。知道这些就行了,不确定度用不上。
说要知道这401克的测得值的准确误差是多少,要用天平称,否则就不算知道误差,这是不确定度论的逻辑,是一些书呆子背书背出来的想法。明明知道误差范围是±3克,是不该也没有人再去用天平测量萝卜的,因为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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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范围是“集合”的概念,而没有“元”,就没有“集合”。贝塞尔公式就是由N个误差元计算误差范围的基本元西格玛(3倍西格玛是误差范围)。贝塞尔的贡献是把不能计算的误差元(测得值减真值)代换为可计算的残差元(测得值减平均值)。误差元构成误差范围,是误差理论的基本点之一。指导着理论分析,也指导着数据处理的实践。
搞过精密测量,用过贝塞尔公式,不该说“误差元”不能构成“误差范围”
这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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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差范围也有几层意思,不该抓住一点,不及其他。在常量测量场合,用测量仪器测量被测量,知道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也就知道了测得值的误差范围。我们搞宇航测量,得到了航天器的速度量值,由测量设备的误差范围就知道了速度值的误差范围,不必要、也不可能再用什么去测量那时那处那种条件下的速度。在这里,误差范围就是测量的水平,就是测量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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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测量仪器或标准来说,误差范围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要求的或标称的,这是误差范围的标称值,通常都是整数。另一个是实际达到的误差范围,即测量N次,用N个误差元算出的3倍西格玛加系统误差(测得值的平均值减标准的标称值),那是误差范围实验值。
只有误差范围实验值小于误差范围标称值,才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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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逊测量光速,误差范围就是那时的世界水平,就是那套测量装置的测量性能。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受国家一等科技进步奖的“铯原子喷泉时间频率基准”给出的偏差范围就是它的计量性能。偏差范围就叫准确度(JJF1180-2007)。你说不能给出准确度,这是不确定度论影响下的错误论调。正是因为准确度高达5E-15,国务院才授予一等奖,你却说“该成果是无法给出准确度的”,你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该考虑考虑自己的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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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得严厉点,目的是引起你的注意。能谅解,继续讨论;不谅解也无所谓。呵呵,也可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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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昨日之星  2012-05-14 01:50
史老师所言“误差范围的标称值”即允许误差所“要求的或标称的”范围,这的确就是“误差范围”。这个误差范围是顾客或者测量设备的设计者预先规定的,误差不能超过的范围,这个就是我说的属于“计量要求”的这个概念之下的“误差范围”。这个术语“误差范围”的上一层术语是“计量要求”。
史老师说的另一种“误差范围”是“实际达到的误差范围”,是“误差范围实验值”,即是通过测量得到的,由“误差元”构成的误差范围,“在这里,误差范围就是测量的水平,就是测量的性能”。如果我们承认这是个“误差范围”,那么这个“误差范围”明显是对被测对象测量后得到的测量结果或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此时的术语“误差范围”的上一层术语是“计量特性”。
史老师说两个“误差范围”是同一个,那岂不是说“计量要求”与“计量特性”可以不加区别地用同一个术语。
就以史老师的“吃饭”例子来看,“妈妈提出了吃饭”的要求是“吃米饭”,这个要求就类似于“计量要求”,属于限定的范围,类似于“误差范围”。接下来实施“吃”这个过程类似于“测量”过程,结果是吃了“馒头”,虽然广义都是吃的饭,“馒头”饭的“特性”与“米”饭的“特性"却产生了很大“误差”,因此判定为不合格。事先妈妈提出了饭的具体要求,这并不是在说“狭义”的饭,只不过是在给“饭”提要求,限定其“误差范围”。事后女儿端来的“饭”,要评价其“特性”,端来的饭的“特性”是否满足预先提出的“要求”,就是判定饭合格与否的依据。
要求和特性提出的主体不同,一个是顾客或设计者,另一个是实施者,且一个是主观提出,另一个是客观得出,“要求”与“特性”岂能划等号?把全部某个东西的“特性”组合在一起,仍然是它的“特性”,只不过相当于“全面体检”、“全面测量”的结果,怎么会变成了“要求”呢?组合在一起的“特性”仍然是“特性”,仍然需要和“要求”相对比,用于符合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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