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器正、反作用的选择

  仪器网 ·  2012-07-14 23:39  ·  30831 次点击
(1)副调节器作用方向选择。在选定执行器的气开、气关型式后,按照使副控制回路成为负反馈系统的原则来确定副调节器作用方向。因此,副调节器的作用方向与副对象特性、执行器的气开、气关型式有关。其选择方法与简单控制系统相同,这时可不考虑主调节器的作用方向。
(2)主调节器作用方向选择。可按下述方法进行:当主、副变虽增加时,如果由工艺分析得出,为使主、副变量减小,主、副调节器对调节阀的动作方向要求是一致的时候,主调节器应选“反”作用;反之,则应选“正”作用。因此,主调节器作用方向的选择完全由工艺情况确定,与执行器及副调节器的作用方向无关。
(3)当由于工艺过程的需要,调节阀由“气开”改为“气关”.或由“气关”改为“气开”时,只要改变副调节器的正、反作用,而不需改变主调节器的正、反作用。
例如图11-6是冷却器温度串级控制系统。如果为防止仪表故障造成物料温度过高,在冷却器内汽化,调节阀选为“气关”,作用方向为“反”。副回路内对象特性在操纵变量(冷剂流最)增加时,被控变量(也是冷剂流最)增加,为“正”方向。所以副调节器的作用方向选择为“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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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冷却器的特性可以知道,当主变量即被冷却物料出口温度增加时,需要开大调节阀,而当副变量即冷剂流量增加时,需要关小调节阀.它们对调节阀动作方向的要求是不一致的,因此主调节器TC的作用方向应选“正”作用。
来源:《石油仪表及自动化》,转载请注明出处-仪器交易(www.cnc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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