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绝后的爱情起诉书

  ynwcp ·  2007-08-20 23:17  ·  70138 次点击
爱情起诉书
原告人:克己,男,19岁,C市S校P宿舍9楼10号。
委托代理人:彼丘特,男,爱情国公平律师。
被告人:星星,女,19岁,C市Z校X宿舍10楼3号。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在初中时在同一个学校学习,有过同坐之缘,两人在多年的交往中,彼此产生了丰厚的感情,相互成为了最真挚的朋友。被告对原告特别的好,被告为原告买学习辅助资料,陪原告一起聊天。原告觉得在自己的心中就只有被告对自己最好,对自己最关心。被告逐渐对原告产生了爱慕之情。
一日体育课,原告拿起一张粉红色的信纸,写了平生第一封情书,当然为了写这封情书,原告费尽了心血,写好后就让自己的朋友兰交给了被告。
而被告却没有任何理由的拒绝了,因此原告痛不欲生,夜步能寝,茶不思饭不想,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一下子就消瘦了许多,随后就大病一场。
被告却更是火上加油,对原告呵护有加,但始终不接受原告的爱情。原告几次向被告提出请求,“要么就不要对我好,要么接受我的爱情。”而被告都不予理睬,仍是一意孤行。
但是原告没有找到大人们的情感线索,恋爱也就没有了线索,没有了条例,被告打乱了原告的正常生活习惯,也打扰了原告的正常思维。
综上所述,被告不仅破坏了原告和被告的友好关系,同时还违反了爱情国的国法,根据爱情国《恋爱原则》第182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起诉讼。

1 条回复

谢世健  2008-07-24 15:24
真是太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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