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充电须知

  仪器仪表网 ·  2012-07-27 00:15  ·  41362 次点击
一、电池充满后,指示灯为绿色。
1.充电提示
手持显示器充电指示:
当手持显示器标志位上的欠压标志显示时,表示需要充电了,请尽快给仪表充电。
2.标志亮起后,仪表还能使用15分钟,15分钟后自动关机,以保护电池
☉手持显示器的充电方法
3.给仪表充电,请用随机所配的充电器,不要用其它电源替代,否则可能会损坏仪表及电池。
4.电池充满需5~7个小时左右。充满后智能充电器会自动转入涓流状态。
☉发射端电池欠压提示
当手持显示器在正常通信称重过程中,仪表左起第一位显示“L”。
☉发射端电池的充电方法
将待充电池插入随机所配的充电器的电池插孔中,充电器进入充电状态(详见充电器使用),秤体电池充满电需5~7小时左右。
电池充满后,智能充电器会自动转入涓流状态。
二,电池安全事项:
本设备由充电电池供电,请遵循以下注意事项:1.只有在经历两、三次充电和放电的循环后,新的电池才会达到最佳性能。2.为使镍氢电池的使用寿命尽可能延长,请将电池电量用至欠压后再充电。3.不要使电池进水短路,短路会损坏电池4.不要短接电池插头,否则会请每隔三个月拿出充电一次。损坏电池及短接物。5.如果电池长期放置不用时“――OV――”表示超载。此时如果秤体上无重物,不可能造成超载,则为传感器接入发射端的引线接错或断开。
“On”表示内存中无数据,不能清除。
dCLL开机自检后显示以上提示同时欠压标志亮,两秒后自动关机,表示手持仪表电池欠压无法正常使用,请充电。
L————吊秤电源开关打开后,如果手持仪表显示以上提示,表示吊秤端电池欠压,请充电,此时吊秤发射器几秒后自动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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