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卷尺》检定规程示值误差计算之我见

  Bess ·  2012-08-05 09:38  ·  76040 次点击
关于《钢卷尺》检定规程示值误差计算之我见规程有误应予纠正
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郝宏钢卷尺的检定执行《钢卷尺JJG4–1999》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在实际检定中钢卷尺的示值误差检定是必检项目,目前,检定规程3.4条中规定被检钢卷尺的示值误差计算有误,以下用两种方法计算被检钢卷尺示值误差:第一种方法:依据检定规程计算示值误差规程中规定被检钢卷尺的示值误差是受检点的读数值与标准钢卷尺的修正值的代数和,即:示值误差=受检点的读数值+标准钢卷尺的修正值其中受检点的读数值我个人理解为就是被检钢卷尺受检点与标准钢卷尺对应点进行比对,受检点偏离标准程度。现将被检钢卷尺标称值20m为受检点进行检定,标准钢卷尺在20m时修正值为0.1mm,经过将被检钢卷尺和标准钢卷尺比对,被检钢卷尺受检点在20m时超过标准钢卷尺在20m时1mm,这时受检点的读数值为+1mm,因此依据检定规程,求得示值误差(△1)为:△1=1+0.1=1.1mm第二种方法:依据理论公式计算示值误差示值误差=测量结果-真值还是上述被检钢卷尺标称值20m为受检点进行检定,从被检钢卷尺和标准钢卷尺比对中得出被检钢卷尺在标称值20m时受检点的读出长度值为20.001m,考虑标准钢卷尺在20m时修正值为0.1mm,被检钢卷尺在标称值20m受检点的实际长度值(x0)为:x0=读出的实际长度值+标准钢卷尺在20m时的修正值=20.001+0.0001=20.0011m此时计算示值误差(△2):△2=测量结果(标称值)–真值(实际值)=20.000-20.0011=-0.0011m=-1.1mm由此可见,两种方法示值误差得出绝对值相同,符号相反两个结果,哪么那个结果是正确呢?经过认真分析,我认为问题在于我们分析误差时所研究的对象,即要表示哪个量值的误差,第一种方法是应用检定规程得出的示值误差(△1)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个值表达的内容是被检钢卷尺受检点(标称值)偏离标准值的误差而不是示值误差,而示值误差应是被检钢卷尺受检点(标称值)与这一点的实际值(真值)的差值,目前检定规程3.4条所得值其实是偏差或者是受检点的修正值。第二种方法是将被检钢卷尺受检点的实际值读出,这个值就是真值,而标称值就是示值,因此依据理论计算公式得出的示值误差(△2)是正确的。鉴于上述分析,我认为钢卷尺检定规程3.4条中提出的被检钢卷尺的示值误差是受检点的读数值与标准钢卷尺的修正值的代数和是不正确的,应修改为被检钢卷尺的修正值是受检点的读数值与标准钢卷尺的修正值的代数和,这样才是正确结果,以上论述为我个人观点,特提出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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