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药企的幸福指数

  sccd ·  2007-11-22 23:03  ·  41197 次点击
提升药企的幸福指数
■朱晨
指数,本是经济学中经常用到的一个术语,其最初的含义是指某一经济现象在某一时期内的数值和同一现象在另一个作为比较标准的时期内的数值的比数,反映的是经济现象变动的程度。幸福是指人们的主观感受和体验。幸福指数所针对的幸福,显然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幸福感。
自古以来,幸福不仅被视为人生的追求,而且也被视为社会政策的追求。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对幸福的追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幸福指数能否成为一种切实的政策目标,关键在于政策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幸福体验。这就意味着,作为社会细胞构成元素的企业,能够为员工提供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与该企业员工的幸福体验息息相关,而员工所具有的生存与发展条件恰恰是企业可以关注并能够发挥作用的。
企业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就必须将为社会追求幸福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要幸福快乐地生活,享受美好的人生。希望人人都能享受生活的一分一秒,不论年轻或年老,每一天都充满幸福和关爱。作为医药企业,更必须将追求幸福作为最高目标和最低目标,作为抽象目标和具体目标。经营就是追求人类幸福、公众幸福和员工幸福,这是最高的、抽象的目标,又是最低的、具体的目标。如果企业经营不能对人类长远幸福和目前幸福做出贡献,这种企业就无存在的必要。作为医药企业的经营者,每天的活动目标都是为了创造幸福。创新、运营、竞争、合作,一切围绕创造幸福而想,一切围绕创造幸福而行。
企业的竞争不应当仅仅是获得利润的竞争,而是创造幸福的竞争,这才是真正的竞争;企业的创新,不应当仅仅是产品、制度、管理、组织等的创新,而是创造幸福的创新,这才是真正的创新。既追求企业、伙伴、员工的利益和目标的实现,又追求社会、公众、客户利益和目标的实现,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医药企业要做投资于幸福,使幸福事业化的企业。医药企业必须本着崇高的使命感,通过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提升社会、大众、伙伴、客户、员工的充实感和满足感,不断增进人们的幸福。应该本着社会责任,为追求幸福,要甘于与不幸和痛苦抗争。幸与不幸常常是一体两面,前后相跟,相生相成。幸福并非没有不幸和烦恼,不幸并非没有许多安慰和憧憬;人人都渴望幸福,但都恐惧它易逝;人人都害怕不幸,但不幸又让人产生希望;幸与不幸各有魅力之处,无论迎接企业的是什么,都无须张狂与沉沦。如果有抗争的精神,灰色会变得晴朗,晴朗会变得辉煌。
幸福就是不断地克服。对困难的不断克服会获得幸福;对守旧的不断克服会获得幸福;对停滞的不断克服会获得幸福;对竞争的不断克服会获得幸福;对肤浅的不断克服会获得幸福;对需要克服的一切进行克服会获得幸福。幸福的公式是:自始至终的抗争,有恒心地工作,不断取得成功,必然得到幸福。创造幸福的企业,必然愿意得到幸福;愿意得到幸福,必须愿意身体力行。如果安坐在观众席上,以为敞开大门就是幸福,结果走进来的只能是忧愁。自私者总是不幸,痛苦者总是诉说不能得到幸福。企业如果不强烈地要求幸福,便决不可能得到幸福。只有要求幸福,才能创造幸福,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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