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尺新规程学习之四:外量爪里外端读数差
昨日之星 · 2012-09-10 00:57 · 69556 次点击
JJG30-2002老规程的6.3.12条“示值误差”检定方法中,提出了卡尺在进行示值误差检定时,每一受检点应在量爪的里端和外端两个位置检定,检定结果均不超过规定的示值误差允许值。
JJG30-2012新规程的6.3.12.1条“示值误差”检定方法中,同样规定卡尺在进行示值误差检定时,每一受检点应在量爪的里端和外端两个位置检定,“上述在里端和外端两个位置的示值误差检定结果均应符合表6的规定”,即不超过规定的示值误差允许值。但是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新规程规定的卡尺外量爪里外端两个位置的示值误差检定远不是就这么简单。
以0~300mm的卡尺为例,规程规定示值误差允许值为±0.04mm,在受检点201.60mm检定时,若里端尺寸201.58mm,外端尺寸201.63mm,里端和外端的示值误差分别为-0.02mm和+0.03mm,均未超过规定的±0.04mm范围。如果按上述老规程和新规程的6.3.12条的规定,当然应该判定这把卡尺外量爪示值误差检定合格。
可是,我们再认真查看一下卡尺检定规程的4.9条,我们就会发现新规程在老规程的基础上增加了这样一句话:“游标、带表或数显卡尺外量爪示值误差在里外端两个位置测量时,其读数之差不大于相应测量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针对前述案例,“相应测量范围内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显然就是0.04mm,里外端两个位置测量时的读数之差是201.63-201.58=0.05mm,而0.05mm>0.04mm,违反了新规程增加的这句话的规定。这样,按卡尺检定新规程,就应该判定这把卡尺外量爪示值误差检定不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