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改进意见

  仪器信息网 ·  2012-09-17 07:20  ·  46695 次点击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改进意见
1.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部门。施工技术资料控制等级分三级:项目经理向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签定责任制;技术员向项目经理签定责任制;资料员向技术员签定责任制。各相关人员也须签定资料工作协调负责制。比如:材料员每次购多少材料,要通知资料员,以便达到一定的批量取样,送检。且及时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合格证与检验报告;质检员每个工序的检查结果,均要如实告诉资料员,以准确填写具体内容;技术员在施工组织、测量放线、工程变更等重要环节,要及时通知资料员,特别是工程竣工图的绘制,更需技术员与资料员一起就变更单一条一条的修改,为以后的改(扩)建工作提供有据可查,真实可信的资料。
只有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到位,各工种工作人员相互积极配合,真正认识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就不难杜绝资料和进度不相适应,资料滞后于进度的问题,确保了技术资料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2.认真贯彻执行新规范新标准。新规范、新标准的颁布是随着我国基本建设的发展而发展的,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也做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为了增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的管理,使之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与技术管理水平,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与要求,建立准确、真实、完整的工程档案,就需要各级施工资料的管理部门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具备岗位资格证后,才能从事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3.及时做好工程技术资料记录与收集。工程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实物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所以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根据建筑物施工的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建筑工程所用钢材、水泥、铝合金等一些重要原材料与构配件的质量应从检查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取样试验情况加以确认。因为施工人员没有及时收集资料,待工程竣工时,才发现缺少某种材料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所以,在承建工程开工之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技术资料,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且及时做好分项分部质量评定等原始记录,使资料的整理和工程进度取得同步。
4.保证各种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当前我国许多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均是后整理而成。不但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况,而且极易造成工程技术资料混乱,失去其作为工程档案的意义。所以,工程检测单位要对试验负责,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出具试验报告。与此同时,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要增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不仅要查质量、查安全,同时也要检查技术资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管理,发现有做假资料、出具假试验报告、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
5.加强自检工作。工程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实物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所以要求各种资料必须和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因为当前市场机制不完善,有些材料需经好几手转售,使得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不能和原材料同步到位,所以我们指定专人负责对这些资料逐项跟踪收集,确保了技术资料的完整齐全。
6.提高员工素质。项目部应组织技术员、资料员、质检员、试验员、工长等施工资料相关人员进行施工资料管理与国家规程、规范的培训,使他们明确原材料试验中的取样方法、取样频率、取样代表数量及其他相关规定,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与综合能力。项目部还须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样板工程”学习,以借鉴其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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