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免检没有科学依据
chw · 2007-08-21 19:31 · 57922 次点击
近期我县在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压力表有醒目的免检产品标志,并附有省级免检产品编号。对计量器具标示免检产品,笔者有如下不同见解。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包括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而任何计量器具,由于种种原因,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误差。新制的计量器具,由于设计、加工、装配、元件质量等各种原因引起的误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必须用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来检定,判断其是否合格。原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由于磨损、环境影响或使用不当、维护不良、部件内在质量变化等会引起这些计量器具计量特性发生变化,所以需定期用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对其进行检定,根据检定结果作出修理或继续使用的判断。所以,检定规程中规定了检定周期。经过修理的计量器具是否达到预定的要求,也须用相应计量标准进行检定。计量器具免检没有科学依据,也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工作实际。
从法律角度看: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计量法》第九条有明文规定,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即使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也应本着科学、经济的原则自定检定周期。免检与强检不符、与法律规定相矛盾。从法规角度看: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检定规程是进行计量检定必须遵循的计量技术法规,它规定了对计量器具检定的要求、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结果的处理等。在计量器具检定规程中,对需要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都规定了检定周期,该检定周期是法定的最长周期。由于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千差万别,若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很难保证在周期之内其计量技术指标都是合格的。因此,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部门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在不超过法定检定周期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免检与法规规定不符、与实际操作不符。从概念上讲:免检是首次免检、年内免检、第一个周期内免检还是终身免检?概念模糊不清,造成操作上的困难,增加监督管理上的难度。
由于计量器具本身存在结构、性能、材料、技术特征上的差异,加上基本误差、附加误差、引用误差、零值误差、回程误差和准确度等误差的综合和使用人员、环境条件、管理制度上的不同,计量器具必须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周期检定。免检是不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