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值定义的逻辑错误-评VIM第3版(3)

  史锦顺 ·  2012-10-28 06:49  ·  74029 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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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值定义的逻辑错误-****评VIM第3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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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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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IM真值定义置疑**
《JCGM200-2012》即VIM第3版:
2.11(1.19)真量值量的真值真值
和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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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误差论研究者说明测量,认为真值是唯一的,而实际上,是不可知的。不确定度论研究者认为,由于量的定义的详细程度不够,没有单一的真值,而是有一个真值组与真值对应。然而,在原则上在实践上,这个量值组都是不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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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评】**
细体会这段文字,批误差论,批不确定度论,又出一个超乎二者的当然正确论,是谁呢,这里叫它VIM论吧。说“真值不可知”,这是现代版的康德主义,是哲学上的不可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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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论认为:世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真理的“真”,讲的是正确;真值的“真”,讲的是准确。准确有绝对准确和相对准确。相对准确是有误差的正确认识。误差可以越来越小,误差无限小时,相对准确的极限是绝对准确。真值就是客观值,就是实际值,就是准确值。
真值可知,才有作为自然科学基础的物理公式,物理公式的量都是真值。如果真值不可知,物理公式何从来?物理公式还有什么用?
真值可知,我们才去测量,如果真值不可知,我们还去测量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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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在基本常数的特殊情况下,认为量有单一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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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评】**
真奇怪,注1说真值不可知,注2又这样说。须知河堤是不能开口的,一旦承认有特殊,真值否定说就瓦解了。承认基本常数有真值,于是就得承认由物理常数引申的计量基准有真值,继而得承认由基准衍生的标准有真值……,当然,这从经典计量理论来看,都是极正常的,但立足不确定度论的VIM第3版有这样认识,则是不确定度论初衷的悖论。不确定度论的基本观念是真值不可知;这里,否定了自己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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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当与被测量相关的定义不确定度同测量不确定度的其他分量相比被认为是可以忽略的时候,被测量可以认为是有本质上唯一的真值。GUM及有关文件认为用词“真”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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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评】**
搞“定义不确定度”,是画蛇添足。量就是量,广义量或特定量,长度就是多少米,质量就是多少千克,要什么定义。不确定度论所称的“定义不确定度”之定义,实际是量值保持单一值的条件,即量值可视为常量的条件。量值有不可忽略的变化,就应该当作变量处理,即按统计测量处理。明确说这是量的变化特性,而不要搞什么定义不确定度来限制,量的变化是客观存在,谁也限制不了。
此注说明的问题,恰是指经典测量成立的条件,即物理量的变化远小于测量仪器误差,于是可按经典测量处理,也就当然有唯一真值了。不过从不确定度论出发,有此观点,是一个进步。
至于真值的“真”字,在基础测量即常量测量的条件下,为和测得值区别,是必要的;在统计测量的条件下,测量误差可略,测得值就是实际值,“真”字就不必提了。GUM也曾提到过真值就是实际值,但这个观点并没有贯彻。两大学派之争不在要不要“真”字的问题,是实际值即客观值是可知还是不可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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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的逻辑知识**
**1什么是定义**
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性质,即事物的客观属性。
事物总是有属性的事物,而属性总是事物的属性。因之,概念在反映事物的特有属性的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些特有属性的事物。这就形成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这两个方面。
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
定义是明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逻辑方法。定义的大多数是内涵定义,但也可以是外延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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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义的规则**
第一条定义项中不得包含含混的概念和词语。不符合此条规则的定义叫含混定义。
第二条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不符合此条规则的定义叫循环定义。
第三条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应该全同。违反此条规则,称外延不等。
第四条定义不能是比喻。
(这里的逻辑知识摘自金岳霖等《逻辑通俗读本》、金岳霖《形式逻辑》、吴家国主编《普通逻辑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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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确定度论的真值定义的逻辑错误**
《VIM2012》给真值下的定义是“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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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关于真值的定义》一文中说:
原来这个定义,竟是一句没有内容的空话,一句违反定义规则的废话。
下定义是为了明确概念,要言之有物,讲明是什么意思。给真值下定义就是要说明真值这个概念指的是什么意思,它与其他概念如测得值、标称值有什么区别。“与量的定义一致的值”,什么是量的定义?从上下行文、举例(量块长度的指定点)来猜,大概讲的是指定的量所处的条件。但是指定条件再完备,也区分不开是真值还是测得值。所以这个真值的定义,没有触及真值的本质,是一句不着边的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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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对VIM的真值定义的批评,是正确的。有人说老史的批评不对,并说VIM的真值定义是正确的。我进一步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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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IM的真值定义是个含混定义**
上次我只说此定义是空话,是废话,尚未说它是错话。这里我进一步说明它违反了哪条定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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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规则的一条是“定义项中不得包含含混的概念和词语”。不符合此条规则的定义叫含混定义。
VIM的真值定义包含含混的概念,它是个含混定义。“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什么是“量的定义”?是不明确的、有歧义的。因而是含混的定义。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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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量的定义是什么?VIM第一版说:“量是物质、物体、现象的可定性区别和可定量确定的属性”。史锦顺查“量的定义”,能找到的只有这一种。
仔细揣摩VIM。因为它举了量块的例子,说不同的端面点间有不同的值,因此,此处“量的定义”该是被测量的指定条件。或者说:“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是符合指定条件的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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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UM,有如下2条款:
D.1.1测量不确定度第一步是规定被测量——受测量的量。对测量不能只用一个值来说明,还应该对此量进行描述。然而没有无穷多信息量时,被测量就不可能被完全描述。
D.1.2通常,被测量的定义要规定其一定的物理状态和条件。
例:声音在氮=0.7808,氧=0.2095,氩=0.00935,二氧化碳=0.00035组成的干燥空气中,在温度T=273.15K和压力p=10132Pa时的速度。
这说明VIM定义的原意,“与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是符合指定条件的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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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条件,我认为是VIM的“量的定义”的本意。不确定度论有“定义的不确定度”条款,联系起来,应该如此理解。
但是,你限制条款再多,也区分不开客观实际值和测得值。因为客观实际值与测得值都在这些条款之下,这些条款触及不到客观实际值与测得值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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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IM的真值定义是个循环定义**
VIM的真值定义中包含“定义”这一词语,这是不允许的。在数学、物理学、生物学、逻辑学,任何一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教科书或论文中,都不会在定义中再出现“定义”字样。因为这样的定义必然形成循环套。定义中包含定义,这是VIM的奇怪的、错误的下定义的方法,是个循环定义,这是违反定义规则的。这是个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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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hlm350521  2012-11-30 16:29
真值的定义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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