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所问的误差定义-评VIM第3版(10)

  史锦顺 ·  2012-11-15 07:06  ·  53963 次点击
**答非所问的误差定义-****评VIM第3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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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锦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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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是人对量的定量认识。测量的对象是客观量,客观量的实际值称真值。测量得到的值称测得值,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称误差。
误差是个泛指的概念,它包括误差元的概念和误差范围的概念。误差元构成误差范围。误差元是误差的单元(元素);误差范围是误差的表征量。通常,误差是误差范围的简称。在无特殊说明时,提到误差,指的是误差范围。
误差元定义为测得值减真值,是可正负的量。
误差范围定义为误差元的绝对值的最大值。是恒正的量。
以上是误差理论范畴的误差概念的要点。
不确定度论也谈误差,VIM第3版给出一种新定义。此定义有歧义,问题多多,要害是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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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IM第3版的误差定义**
2.16(3.10)measurementerror,errorofmeasurement,error
measuredquantityvalueminusareferencequantityvalue
测量误差,测量的误差,误差
测得的量值减参考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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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1Theconceptof‘measurementerror’canbeusedboth
a)whenthereisasinglereferencequantityvaluetoreferto,whichoccursifacalibrationismadebymeansofameasurementstandardwithameasuredquantityvaluehavinganegligiblemeasurementuncertaintyorifaconventionalquantityvalueisgiven,inwhichcasethemeasurementerrorisknown,and
b)ifameasurandissupposedtoberepresentedbyauniquetruequantityvalueorasetoftruequantityvaluesofnegligiblerange,inwhichcasethemeasurementerrorisnotknown.
注1测量误差的概念在以下两种情况均可使用:①当涉及存在单个参考量值时,如用测量不确定度可忽略的测量标准进行校准,或如果约定量值是给定的,这种情况测量误差是知道的。②如果假设被测量使用唯一的真值或范围可忽略的一组真值表征,这种情况测量误差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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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VIM误差定义的弊病**
**1VIM定义有歧义**
误差是“测得的量值减参考量值”这句话有歧义,参考量值是什么?期望值、要求值、标称值还是真值?是二等标准的值,还是三等标准的值?是北京计量院的值,还是上海计量院的值?
误差的概念本是经典测量学的概念,如今VIM第3版竟这样定义误差,太放肆,歪曲了经典测量学引入误差概念的原意。
经典测量学是常量测量学。被测量是常量,有单一的真值。测量得到的是测得值,测得值与真值有差距,误差定义为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一轮测量,最后的测得值是确定的,而真值是唯一的,因而误差是确定的。
多次测量,由于随机误差的存在,每次测量的测得值可能有差异,因而各次测量的误差元有差异,但误差元的绝对值的最大可能值,即误差范围是确定的。误差范围的确定性的条件是:1测量仪器性能的稳定性;2确定误差范围时的标准值是真值,是确定的、唯一的。测量仪器的误差,通常指的是单次测量的误差范围;而一个测量者用此仪器测量时,测得值取平均值,这样可以减小测量的随机误差。但不能除以根号N,因为测量仪器误差的主要部分是系统误差。
不确定度论随意地把误差定义为测得值减参考量值,使误差概念失去了确定性。因为参考值是多种多样的,这样得到的测得值的误差,也就没准谱了。
参考值是什么?可能作出多种回答。说“以计量标准为参考值”,也不行,因为计量标准多种多样,于是参考值就可能有无数种,于是,误差就有无数的可能值,就失去了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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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混淆误差元与误差范围**
测得值减真值是误差元,误差元的范围是误差范围。误差元只在误差分析中用,通常所称的误差,指的是误差范围,在涉及测量结果和测量仪器性能时,都是指误差范围。不确定度论把误差范围单指为误差元,这是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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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背离一致性法则**
计量讲究准确、一致。一致性是计量的一项基本法则。一致性的根本保证是,一种量值的计量必须用一个计量基准,就是有同一的参考量值,这样才有统一的量值标准。真值的归根结底的代表是基准,以真值为标准,实践上就是以基准为标准。误差理论这样定义就奠定了计量一致性的基础。
VIM第3版,把求误差的标准由真值改为“参考值”,这就从根本上乱了:你参考这个,他参考那个,不乱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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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相矛盾的说法**
引文中,注1同VIM此前各版本比有很大进步,毕竟承认了误差在某些条件下的可用性。a)用标准校准,误差可知,等于承认检定业务可求误差。b)费解,有歧义。说误差概念可使用,又说误差不能知道,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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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VIM的误差定义,答非所问**
测量与计量的基本问题是处理测得值与被测量的关系。
测量计量理论必须回答测得值与被测量真值的差别。
误差理论定义误差是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是就问题回答问题。
不确定度论另起炉灶,VIM第3版给误差下的“测得的量值减参考量值”这个定义,文不对题,答非所问。
测量的目的是知道被测量的真值。由于测量仪器不完善,只能得到近似真值的测得值。人们要知道测得值与真值差多少,即知道测量的误差,这样误差就必须定义为测得值与真值的差距,才能回答人们的疑问。VIM定义误差是测得值减参考值,参考值能代替被测量的真值吗?能代替的话,是怎样代替的?在有这些疑问的情况下,给出的误差,即测得值减参考值那个量,还是不知道测得值与真值差多少。如此这般,就没有回答人们的问题。因此,这个定义是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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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误差范围路线图**
不确定度一出世,就攻击误差理论说:你“定义误差是测得值减被测量的真值,真值不知,求不了误差”。还煞有介事地说:“真值当然不知,知道了还测量干什么?”
不确定度的这类说辞,欺骗过许多人。至今,一些人相信不确定度论,就是源于对误差理论的这点疑问。
其实,这是个测量佯谬。佯谬的意思是:所指错误,是假错误,本来没错。
这里,说明误差范围诞生、公证、应用的路线图。以解除一些人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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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不是思维活动,不是凭空进行的。测量是实践活动,测量必须有测量工具,测量的工具就是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的三步曲是:制造、计量、应用;与此相应,测量仪器的误差也有三部曲:生产时的赋值、计量时的公证、测量时的应用。
测量仪器在制造时被确定了误差范围;在计量时被公证了误差范围;在测量的场合,按误差范围被选择、被应用。误差范围是测量仪器的固有属性,没有没有误差范围的测量仪器,人们在测量之前,在选择测量仪器时就知道了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如果不知道误差范围,人们就不会选用它。
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是全量程(或指定量值段)内任何测量点的误差绝对值的最大值,用测量仪器测量,测得值的误差的绝对值,小于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值。
以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值做为测得值的误差范围值,在测量的附加误差可略的条件下,是一种保险作法,是冗余代换。
人们在得到测得值的时候,已经知道了测得值的误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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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必然知道测量的误差范围。并不需要去进行“测得值减真值”的操作。由是,测量佯谬破解了。不确定度论对误差理论的攻击,是诬陷。而把误差定义从人们熟知的“测得值减真值”改为“测得值减参考值”,是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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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条回复

hlm350521  2012-11-30 16:39
对概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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