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电子计价秤还好吗?
Tess · 2012-11-19 10:51 · 61371 次点击
****一九九八,电子计价秤还好吗?****——1998年全国电子计价秤监督抽查问题剖析李翠梅王振文1998年全国电子计价秤的监督抽查,从任务的下达、接受、样品抽取、试验的完成,前后历时三个月,于第三季度完成。
本次抽样按照《国家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及国标GB/T7722—1995《电子计价秤》6?2?3款的规定,从生产厂家成品仓库或生产线末端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以最大秤量15kg为主,共抽取了25个企业的25批次电子计价秤,每批次3台,共计75台,有12个企业未抽到样品。
本次抽查所依据的计量技术规范是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以下简称“JJG555—1996),试验结果如下表所示(只统计不合格项的项目)。
项目预热时间蠕变高温底温耐久性电磁场辐射合计
合格率96%92%76%68%64%12%64%
合格率是根据这样的原则进行统计的:对抽样的3台电子计价秤先抽取其中1台进行测试,如某项不合格,则对另2台进行此项加倍测试,如全部合格,则判定为此项加倍合格进行下一项目的测试;如2台中有任1台此项不合格,则判定为此项不合格产品的测试即告结束,此后的项目按不合格处理。从上述统计结果可知合格产品16批,不合格产品9批,合格率64%。通过电磁场辐射的只有3批次,推标评定符合率为12%,这基本反映了当前电子计价秤的水平。近十年的抽查结果表明,我国电子计价秤的合格率始终徘徊在50%~80%之间。特别应引起各方面注意的是1998年合格率比上年产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高达16?5%。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有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过分降低生产成本,生产或购进质量差、价格便宜的元器件,特别是电子计价秤的心脏——称重传感器质量不高,根本无法保证电子计价秤的准确性、稳定性;二是因为1998年开始采用新规程JJG555—1996作为检测依据,虽然标志着我国非自动衡器的检测标准与国际水平的接轨,但恰恰是较以往的检定规程增加的几项新的检测内容:预热时间、电磁场辐射、耐久性试验及误差的评定,使受检产品均未能全部通过,说明当前电子计价秤的生产制造水平与国际规程还存在差距。
1?预热时间。依据JJG555—1996的规定,先将衡器断电8小时以上,接通电源开机待示值稳定后,对衡器置零,确定零点误差,加载Max进行测试,然后在第5、15、30分钟时重复测试。这样做的优点在于,其一可考核秤在空载和Max时是否产生太大的飘移,从而判断秤能否在允许的误差内进行秤量操作。防止作弊现象的发生;其二,在预热期间秤体上若有秤处于非工作状态的标志,那么在此期间秤量将是无效的。但目前国内电子计价秤还未见到有这方面的标志,因此作为使用者来说,就可以认为开机后秤即处于工作状态,应保证电子计价秤的秤量性能。以上两方面是预热时间考核电子计价秤秤量性能的目的所在。以往检定规程对预热时间的规定则丝毫看不出秤在预热期间的性能变化。
2?抗电磁场辐射。近年来,电器产品的电磁干扰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不具备抗电磁场辐射功能的产品将被市场淘汰。电子计价秤对外界产生的电磁干扰虽微不足道,但它必须具备抵御这种干扰的能力,保证秤量的准确可
靠。抽查表明,抗电磁场辐射是电子计价秤的薄弱环节,标准评定符合率仅为12%。一些通过OIML出口产品认证的产品通过了此项试验,而绝大多数非出口产品未通过,这与企业相关意识缺乏,片面地考虑降低成本有关。
3?耐久性。本次抽查耐久性试验只有1批未通过,这与电子计价秤的结构有关,因而相对弹簧度盘秤由磨损带来的误差就小得多,这也是耐久性单项测试合格率较高的原因所在。
4?误差的评定。JJG555—1996对误差的评定做了新规定,秤量误差应进行零点修正。这种方法虽与以前不进行零点修正而判断秤是否合格的几率是相同的,但却能反映出电子计价秤的线性误差,更具科学性。
5?蠕变。此项试验按旧规程需进行8小时或4小时试验,而JJG555—1996规定为4小时,并做了附加规定,只要达到附加要求,就可以预测4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蠕变情况,提高了检测效率。本次抽查蠕变合格率为92%。作为电子计价秤的一项基本性能,有的产品却不能通过,问题主要出在传感器的质量上,如弹性体的材质、几何尺寸的准确度等都影响蠕变的特性。
6?温度测试。JJG555—1996中温度的试验对秤的考核更系统、完整。检查表明,9批不合格产品中有6批温度测试不合格。因此要提高电子计价秤在-10°C~+40°C范围内的秤量性能合格率,必须提高传感器温度补偿系统和系统电路中的电子元器件的质量,这是解决温度变化对电子计价秤影响的有效途径。
通过问题剖析,一些与国家对衡器研制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的重要问题很值得商榷。
1?目前的抽样状况是否反映了当前电子计价秤的整体水平?
目前抽样的原则是直接到生产厂家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已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如果到该产品的经营销售部门抽取样品,结果又将如何?这是其一;其二,抽出口产品还是抽内销产品是否应加以规范;其三,1998年未抽到产品的企业有12家,占总抽查企业的32?4%。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不合格产品停止生产,但对本次抽查未抽到样品却在市场上销售的企业又当如何处理?只有以上三个问题规范好,才能真实反映出我国电子计价秤的整体水平。
2?标准与规程不统一。
目前标准与规程不统一,造成了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无所适从,表现为抽查范围不统一,抽查项目不统一,抽查的技术要求不统一。希望国标与规程能尽快统一起来。
3?对JJG555—1996的认识尚待时日。
JJG555—1996是首批与国际规程接轨的规程,对衡器的技术要求是较严格的。要达到要求,首先要在硬件上下功夫,如提高原材料的质量,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其次应强化质量管理意识,保证产品零缺陷。虽然JJG555—1996已于1997年5月1日实施,但各生产企业对规程的理解有待进一步全面、深刻。我国衡器界的整体水平达到JJG555—1996的要求尚待时日。
作者单位:国家青岛衡器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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