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计量装置封签、封钳、印模、编程器、表编程软件 管理标准
wang6626866 · 2007-12-13 06:44 · 58093 次点击
电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计量装置封签、封钳、印模、编程器、表编程软件管理标准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电业局电能计量装置封签、封钳、印模、编程器、表编程软件管理的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管理职能、管理任务、附加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XX电业局的电能计量装置封签、封钳、印模、编程器、表编程软件管理。
2引用标准及政策性文件、规定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及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及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Q/CDL218?06-2001《电能计量管理》(试行)
《XX电业局电能计量封签、封钳、印模管理办法》
3管理职能
3.1局电力营销部是电能计量装置的封签、封钳、印模、复费率表编程器、全电子调校软件的管理机构。
3.2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封签、封钳、印模、复费率表编程器、全电子调校软件。
3.3局电力营销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封签、封钳、印模、复费率表编程器、全电子调校软件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封签、封钳和印模样式的设计、修改、刻制、使用、回收、保管、注销等。
3.4封签、封钳和印模使用型号及各单位使用的标志由营销部统一确定,各单位各工种之间不得相同,不许通用。
3.5各使用单位负责封签、封钳的领用和管理、发放、回收、调换并登记造册。
3.6封签、封钳、印模、复费率表编程器、全电子调校软件、计量各类密码属于企业机密,有关人员不得泄密。
4管理任务
4.1为防窃堵漏,维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所有电能计量装置都应严格加封。所有计量封签、封钳和印模定点监制由电业局营销部统一安排制作。计量印章必须编号并备案。
4.2制作封签、封钳和印模时应选用新型防伪性能好的产品。
4.3电能计量封签、封钳和印模的领用和发放只限于从事计量管理,检定、安装、轮换,现场检验人员,其它人员严禁领用。
4.4校表室检定人员,限于对电能表检定合格后的表加盖加封,其印模为“检+局名编号”字样,校表室的“检”字钳不得外出使用。
4.5现场检验人员,限于电能表现场检现验或检查拆开封签,对计量装置除电能表外所有部分加封,其印模为“校+局名编号”字样。
4.6装表接电人员,限于对电能计量装置除电能表表盖外所有部分加封,其印模为“装+局名编号”字样。
4.7用电检查人员,限于对电能表表盖及接线盒以外所有部分加封,其印模为“用+局名编号”字样。
4.8电能计量装置的封签、封钳、印模,不准转让、租借、复制和伪造。
4.9多功能电能表编程器全电子式电能表编程软件、密码,应设专人管理,只能在实验室使用。管理多功能电能表编程器及全电子式电能表编程软件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丢失、转借他人复制。
4.10各局应由电能计量专责负责本单位封签、封钳、印模、多功能电能表编程器、全电子式电能表编程软件管理、领用、发放、回收,并负责登记造册。
4.11各工种人员若发现计量装置失封,漏封,错封或伪造封印等现象,应立即作好现场记录,并报告局营销部门,由营销部门组织计量和用电检查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处理。
能计量检测中心电能计量装置封签、封钳、印模、编程器、表编程软件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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