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069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指的是什么?

  昨日之星 ·  2013-01-15 00:17  ·  94378 次点击
关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义和含义,JJF1069-2012有三个地方给予了描述,描述的内容不尽相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相互之间有矛盾吗?
首先,应该看3.1条定义,定义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这个术语定义是最基本的,是本质。定义是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包括了两种“计量技术机构”,一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检定机构,二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权建立的检定机构。这两种机构都是“检定机构”,都应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
第二,是JJF1069的第1条适用“范围”说:“……适用于对申请承担计量检定、校准、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和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等工作任务的其他计量技术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检查。(本规范所称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其他计量技术机构以下统一简称“机构”。)”
一定要注意括号中的说明,括号里的含义不仅仅包含了3.1条定义中的两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也包括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外的“机构”,它们分别是:①计量校准机构,②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机构,③商品量及商品包装计量检验机构,④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机构等其他计量“技术机构”。即说明了JJF1069覆盖范围连同两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一起共计有六种“计量技术机构”。
第三,就是JJF1069的“前言”说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提供技术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
“前言”这段话实际上是对3.1条“定义”的详细解释:①定义中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特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二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提供技术服务”。前言不是适用范围,没有提及规范中涉及的“其他”四种计量技术机构,但没有提及不等于那四种计量技术机构不受JJF1069的约束,本规范的约束和覆盖范围仍然以第1条“范围”的规定为准。
所以说,JJF1069-2012所说的“其他计量技术机构”,其实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但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其他计量技术机构都属于JJF1069的约束和覆盖范围,可以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本规范提及的其他计量技术机构都属于“计量技术机构”的一种。另外,计量“技术机构”和计量“管理机构”又都属于计量“机构”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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