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违反《计量法》吗?

  michaelyu ·  2007-12-25 14:53  ·  135543 次点击
公司自行购买的标准件(标准件经检定合格),用来进行内部校准,但确被告知违反《计量法》第8条,昨天收到行政复议的结果,还是说违法,真是郁闷呀!哪为论坛高手能提供有力的援助吗?

21 条回复

chen2442  2008-08-04 10:16
强检范围的肯定要送检,其余的企业可开展自校准,自校准的标准件要送检,但自校准标准是否必须建标考核?网上说法不一,希望专家指点。另外,有些专用仪器,进口仪器国家无规程上级检定机构也无法检定,只能企业自校(多数采用随设备进的自校标样对比数据),无法溯源,行吗?怎么办?
YKXJ  2008-04-03 10:46
那个地方的这么霸道?
莱科宁  2008-02-21 20:32
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器具不违法。
gwmcaolihui  2008-01-23 13:58
这个就需要建立公司内部的最高计量标准,需要相关部门给你出具检定资质证书,有了资质以后你才可以在本公司内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内部校准与检定。并保证整个公司的量值传递与溯源。
新魂  2008-01-15 14:07
若是在公司内部使用的话,会是怎样的额情况那?
lixianbo8257  2008-01-14 15:39
如果是最高计量标准且在企业内部进行量值传递,应该按强制检定管理。
gatbone  2008-01-09 20:27
不是强制检定的应该不违法
michaelyu  2007-12-27 11:20
标准件是:标准电感\电容\电阻\砝码及量块
新闻专员  2007-12-25 22:23
计量法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这一条强调了资质问题。开展计量(校准)检定工作,必须建标。
GUANZI  2007-12-25 16:11
我认为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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