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差压变送器计量校准方法
Alu · 2007-12-27 11:56 · 86100 次点击
1概述
本校准方法是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压力变送器》(JJG882-94),同时参考有关产品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写的,适用于公司压力、差压(流量)变送器的校准。
2技术要求
2.1外观
变送器外观光洁、平滑,无机械创伤,无油污,标牌明显,坚固件不得松动,可动件应灵活。
2.2基本误差
变送器的允许误差应符合其基本允许误差(因仪表精度等级不同而不同):±0.2%(±0.25%)、±0.5%、±1.0%。
2.3回程误差
变送器的回程误差不应超过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2.4恒流性
当负载电阻在250Ω-350Ω范围内变化时,变送器输出的变化不应超过允许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2.5输出值的稳定性
变送器输出电流的抖动量不应超过40uA。
3校准条件
3.1校准设备
0.05级标准压力源1台
0.05级直流电压(电流)表1台
可调电阻箱1台
250Ω标准电阻1个
24V直流电源箱1台
3.2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50℃
相对湿度:≤90%
4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4.1校准项目
外观、基本误差、回程误差、恒流性能、输出稳定性。
4.2外观检查
用手感和目测的方法进行检查。
4.3基本误差校准
4.3.1连接校准线路。
4.3.2接通电源预热15分钟。
4.3.3校准点在全量程内分布不少于5点,应包括上限、下限值,校准点应基本均匀地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上。
4.3.4校准时,从下限值开始平稳地输入压力信号到各校准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至上限;然后反方向平稳地输入压力信号到各校准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至下限。有疑义及仲裁时需进行3次循环的校准。在校准过程中,不允许调整零点和量程,不允许轻敲或振动变送器。在接近校准点时,输入压力信号应足够慢,避免过冲现象。
4.3.5依据校准记录数据计算各校准点的基本误差。
4.4回程误差校准
依据校准记录数据,各校准点上、下行程的实际输出值之差的绝对值,即为回程误差。三次循环时,各校准点回程误差分别取各校准点回程误差的算术平均值。
4.5恒流性能校准
加入压力测量信号,使输出电流为19.9mA,待稳定后,使负载在250Ω-350Ω范围内变化,观察输出电流变化值。
4.6输出稳定性校准
使变送器测得信号接近零点,观察半分钟输出电流的抖动量。
5校准结果的处理和校准间隔
5.1校准结果的处理
校准结束,应完整填写校准工作记录。校准合格的仪表,出具校准合格证书;不合格的仪表,出具测试结果通知书。校准后粘贴相应标记。
5.2校准间隔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