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国产品质量十件大事
新闻专员 · 2008-01-10 10:45 · 43646 次点击
**2007中国产品质量十件大事**
**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集体学习**
事件回放: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强调,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胡锦涛还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切实把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件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的投入,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入选理由:民生问题一直是本届政府的关注焦点。此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知识就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关注民生、关注人民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而胡锦涛总书记对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讲话更是为今后这两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并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二、国务院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吴仪任组**长
事件回放: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组长,国务院办公厅副秘书长项兆伦、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入选理由:国务院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体现了我国政府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其对于集中解决我国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03号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事件回放: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03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特别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等。
为了强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确保有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落到实处,《特别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入选理由:该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加强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表明了中国政府治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主要问题的决心,也交给了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一把锋利的执法之剑,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事件回放:7月27日,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话。温家宝指出,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必须努力做好工作,满足群众的需要。
温家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全面强化质量监管。二是加快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坚持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四是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五是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六是加强舆论和信息工作。
此次会议还要求,各地要迅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做好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准备工作。各监管部门要重心下移,迅速派一批干部下去,加强一线监管力量,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入选理由:这次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时,中国的质量工作正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全新的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质量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这次会议将对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维护我国企业产品的国际声誉,乃至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五、我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事件回放: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在会议上强调,要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做好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等8个方面专项整治,达到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12个100%的目标。要通过专项整治,建立两个链条、一个体系和一个网络,即:建立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各省区市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全面推进整治行动。国务院各部委加强协同作战,派出工作组到各地配合工作。国务院分别在杭州、潍坊、广州召开三次现场会,不断总结,不断推进。通过四个月的整治,专项整治锁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都圆满实现。
入选理由: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正如吴仪副总理在会上所说的,专项整治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
**六、美泰玩具召回事件**
事件回放:8月初,全球最大的玩具公司美国美泰公司以中国制造商生产的产品涂料含铅量超标为由,召回96.7万件产品。随后,美泰在一个月内三次宣布召回中国制造的玩具。总数达到近千万件,一时,美国媒体及部分参众议院再次掀起了指责中国制造的高潮。
后经过双方联合调查表明,被召回的玩具全部是由美泰在中国的合同供应商分包给分包商后制造的。召回的主要原因是因美泰公司在2007年1月实施了设计上的改进以提高安全标准。这些与设计相关的召回与中国厂商完全无关。
9月12日,美泰有限公司全球业务行政副总裁迪汤姆在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接见时表示,美泰公司近期几次召回的玩具绝大部分是由于美方设计缺陷所致,而不是中国制造商的问题,美泰愿为召回负全面责任,并就召回事件为中国制造造成的损失向中方致歉。李长江再次重申,尽管多年来,我国出口食品及玩具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但是中国政府对于存在的1%的质量问题,从不否认,并将以100%的努力来提高。
与此同时,1000多位美国经济学家联合签名上书国会,要求抵制对华贸易保护倾向。他们认为,设置贸易壁垒的做法将损害美中两国经济,得不偿失。
入选理由:美泰召回事件发生在国外媒体对中国产品质量问题报道越来越集中,甚至提出中国商品威胁论;一些国家的部分人士借质量问题搞贸易保护的做法不断升级之时。中国政府成功解决此事件,一方面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形象、尊严。更重要的是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决反对借质量问题行贸易保护之实,希望通过加强国际间的友好磋商、交流来同各国共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态度和决心。
**七、我国发布《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事件回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17日发表了《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白皮书全文近1万6千字,由食品生产和质量概况、食品监管体制和监管工作、进出口食品的监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保障体系、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5个部分组成。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多年来,中国立足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标准体系建设,对食品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入选理由:这是我国政府首次发布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白皮书出台之时,恰逢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遭遇了国外部分媒体的不实炒作。《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通过客观翔实的数据和无可辩驳的论据,让世界各国全面了解了中国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起到了以正视听的作用。同时让世人清晰地看到,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是一个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致力于提高和改进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的责任政府。
**八、食品、玩具召回制度相继出台**
事件回放: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98号局令,公布并正式实施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评估把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根据召回级别对食品召回的具体行动作时限要求,以迅速有效地实现召回目的,最大可能地消除食品安全危害。通过规范程序要求,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对不安全的食品通过更换、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减少和消除不安全因素。
同日,国家质检总局还公布并正式实施《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在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了生产者生产存在缺陷的儿童玩具的产品责任,明确规定了生产者是缺陷儿童玩具的第一责任人。规定要求,对于儿童玩具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必须停止生产、销售,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积极通过完善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
入选理由:食品召回、玩具召回的出台是中国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缺陷产品管理体系的又一次大动作。标志着我国的产品质量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方式越来越向着国际先进水平发展,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九、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
事件回放: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按计划,该法将在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提请审议,并有望在2008年年出台。
《食品安全法(草案)》对规范我国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监管等做出全面的阐述,草案要求,各地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以及明确将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并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补充和完善,对加强食品进出口质量管理也做出了规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最终通过。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有严格的法制作保障。在现行食品卫生法基础上拟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作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
《食品安全法(草案)》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清晰区分了两者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
入选理由:《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将解决我国现有的以《食品卫生法》为基干的食品安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法律监管范围过于狭窄、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不严、风险评估机制缺失等问题。特别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把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十、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京举行**
事件回放:11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起并与中国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主办的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开幕式上指出,食品安全是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难题,保障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国愿意和世界各国一道,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努力。
此次论坛主题是“加强交流合作,确保食品安全”。论坛旨在展示各国食品安全的水平和情况,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宣传食品安全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需要各国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和国际组织携手应对的理念。论坛讨论通过了《关于食品安全的北京宣言》,就国际社会应该遵循的食品安全原则和应采取的共同行动发出宣言。
11月25日,来自中国食品行业近130家企业代表作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树立和强化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
会议期间,各国和世界组织的与会代表围绕实现食品安全的协调行动,关于食品安全行动的信息,对食品安全信息和见解的分享,关于食品安全的教育和能力建设,更好的健康、更畅的贸易等五个主题进行了主题发言。
入选理由:食品安全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国政府主办此次论坛表明了中国愿意和世界各国一道,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作出更大的努力。论坛讨论通过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北京宣言》标志着国际社会共同应对食品安全进入一个新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