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设备如何分级管理
zhujing19820209 · 2008-01-11 13:08 · 54723 次点击
1.目的
对用于确保公司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技术及检查使用的所有计量设备及工装、软件等的管理。
3.职责
3.1质量部计量工程师是计量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计量设备的检定,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负责保存仪器校正证明。
3.2生产技术部制定内部校正的计量设备(非外部校正的计量设备)检测规程及合格标准,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3.3研发部制定本部门专用的内部校正的计量设备(非外部校正的计量设备)检测规程及合格标准,负责对计量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3.4工程部负责新购入、封存和报废设备的保管,并做好相应记录具体见《资产设备管理程序》。
3.5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具体见《资产设备管理程序》。
4.工作程序
4.1新设备选型、采购、验收及检定
4.1.1计量设备的选型、采购和验收按《资产设备管理程序》执行。对新购置的设备,由质量部、工程部、采购部、选型部门的相关人员一同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4.1.2检定或校准:验收合格的计量设备,根据具体使用情况,需要进行检定或校准并形成记录。
4.1.3出入库及台帐管理:只有在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之后计量工程师从工程部设备管理员处取得设备的内部编号并形成《计量设备一览表》。
4.1.4领取和使用:检定合格的设备应粘贴相应标识才能由申购部门领取使用。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必要时应形成操作说明书。
4.2检定或校准周期分类:
4.2.1根据检测设备的类别确定检定周期,分为A、B类进行管理。
A类:用于产品检验、确定产品关键技术指标以及与设计开发输出相关(强制企标、国标及法律所涉及的设备)的计量设备。该类设备的检定原则上按照国家认可的校正机构给定的周期执行;如果仪器制造商建议的校正周期比国家校正机构给定的周期短,应采取制造商建议的周期。
B类:内部检验设备指A类设备以外的设备。内部校准周期通常定为一年。
4.2.2当计量设备的用途改变时,应按新的情况相应调整检定方式
4.2.3对于使用频次较高的计量设备,可适当缩短检定周期
4.3计量设备检定或校准过程的管理
4.3.1每年年底制定校正计划,填写《计量校准计划》。
4.3.2外部校正的计量设备:将其送到国家认可的合法校正机构校正。
4.3.3对于国内无法校验的仪器,从仪器出厂合格证的日期起一个周期内可以免检,到达周期,用同种仪器互检。
4.3.4内部校正的计量设备:对需要进行内部校正的仪器按其内部校准规程进行校正。填写内部校正计量仪器记录。
4.4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控制
4.4.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计量工程师,计量工程师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必要时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4.2对于无法修复的设备参见《资产设备管理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4.5计量设备的标识
4.5.1标识的分类
4.5.1.1合格:由国家认可的合法校正机构检定合格的,标识为“合格”。
4.5.1.2准用:依据企业自己编制的“校准规范”校准合格的,标识为“准用”。
4.5.1.3限用(与“合格”、“准用”配合使用):计量设备只有部分功能和性能检定或校准合格的,标识为“□□限用”,并且需要注明可以使用的范围。
4.5.1.4停用:发现可疑或者已经损坏需要维修的,标识为“停用”。
4.5.1.5封存:长期不使用的,标识为“封存”。重新使用时,必须重新检定或校准。
4.5.1.6作废: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标识为“作废”,工作现场不得出现作废装置。
4.5.2标识的粘贴
4.5.2.1“合格、“准用”标识应粘贴在起到封印作用的明显位置。具体标识见左下图。
4.5.2.2“停止”、“封存”、“报废”等标识粘贴前应除去“合格”、“准用”标识。具体标识见右下图。
4.6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6.1用于直接测量产品所规定的精度和性能的及用于进货检验的计量设备,必须附有“合格”的标识,其它用途必须附有“准用”的标识,且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4.6.2使用者在计量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轻拿轻放,防止其损坏或失效。非日常使用的、价格昂贵的计量设备及时还库。
4.6.3设备应贮存在通风、无潮湿的场所。在用设备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新购入设备由工程部设备管理专员保管,使用人领用时应填写领用记录;封存及报废设备由工程部设备管理专员保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4.6.4发现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填写《计量设备异常报告单》,并通知计量工程师,粘贴“停用”标识。
4.7对计量设备使用人员的要求:质量部组织使用该计量设备人员,由工程师进行相应的培训,达到要求才准予使用。
4.8检定和校准记录的内容及管理。
4.8.1检定和校准记录的内容包括:
a.设备名称、编号;
b.校准日期、负责人;
c.校准结果及调整、维修情况;
d.两次校准之间有过相关检查、维修情况说明。
4.8.2检定和校准记录由质量部负责归档保存。
4.9维护维修、报废、调配:具体按《资产设备管理程序》、《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内部校准规程》
《资产设备管理程序》
《设备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6.形成记录
《计量设备一览表》
《计量校准计划》
《内部校正计量仪器记录》
《检定合格证》
《阻抗分析仪自检记录》
《计量设备异常报告单》
《检定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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