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度论的错误与弊病(2)
史锦顺 · 2013-06-03 07:04 · 113525 次点击
**不确定度论的错误与弊病(2)**
(《驳不确定度百论集》摘要)
史锦顺
**5逻辑混乱**
不确定度论在概念、定义、分类以及所涉及的理论与方法上,概念含混,定义多变,思路不清,逻辑混乱。不确定度论推行二十年了,却没人能说清楚不确定度到底是什么,到底干什么用。基本文件与专家们各有各的说词,使广大计量工作者一头雾水,无所适从。
**6混淆研制、计量、测量这三大不同领域**。
测量依靠测量仪器,根据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就可给出测得值的误差范围。计量是依靠标准检验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测量计量的场合,误差理论足够,不需要搞不确定度评定。在研制测量仪器时,必须进行误差分析与测量,只能靠误差理论,不确定度评定没法用。世界上的各种计量标准,各种测量仪器,都是靠误差分析研制的;用A类B类评定,不可能研制测量仪器。
**7混淆直接测量与间接测量**
测量方程必须是直接测量的结构关系式,表明总指标与各个部分的关系。不确定度论所举例子是间接测量的量值间的关系式,不能用于测量仪器的研制。
**8违背分割、孤立原则。**
测量与计量,每一个结果,都是对象与手段这两个因素的综合结果。这样必须分割因素、突出主要矛盾。测量要选用够格的测量仪器,计量必须备有够格的计量标准。不确定度论,测量不讲究选用仪器、计量不讲究必备标准。而不确定度评定中,混淆对象和手段的作用,更是其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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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