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封存权?

  friend0518 ·  2008-01-13 14:57  ·  48800 次点击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封存权?
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封存计量器具,是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的计量器具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使其既不能继续销售,也不能转移他处。实施封存计量器具的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其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也是为了给行政处罚提供必要的物证。
封存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即时强制措施,所以不必要象行政处罚一样首先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定职权先行封存。
值得注意的是,封存计量器具不等于没收计量器具,计量器具的所有人对被封存的计量器具仍然拥有所有权。因此,采用封存措施时,一方面要持慎重态度,杜绝“随意查封”现象;另一方面,对已经予以封存的计量器具,也要及时、恰当地做出处理,不能久封不决。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就应当取消对计量器具的封存,按照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该没收的没收,该归还的归还。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