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合作伙伴如何选择?
仪器信息网 · 2010-07-09 19:34 · 37593 次点击
供应链是指生产及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活动的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链结构,其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科研机构、生产商、销售商、顾客等主要参与者。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是指同一供应链中上下游实体之间达成的一种长期合作的战略关系。建立良好的供应链伙伴关系有利于成本的降低、反应时间的缩短以及新市场价值的创造等,其核心问题是如何选择理想的合作伙伴。1合作伙伴选择的一般性原则在合作伙伴的选择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供应链组成形式和具体任务制定不同的选择原则和标准,一般的通用性原则如下:1.1核心能力原则即要求参加供应链的合作伙伴,必须具有并能为供应链贡献自己的核心能力,而这一核心能力也正是供应链所确实需要的,从而避免重复投资。1.2总成本核算原则即实现供应链总成本最小化,实现多赢的战略目标,要求伙伴之间具有良好的信任关系,连接成本较小。1.3敏捷性原则供应链管理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把握快速变化的市场机会,因此要求各个伙伴企业具有较高的敏捷性,要求对来自供应链核心企业或其他伙伴企业的服务请求具有一定的快速反应能力。1.4风险最小化原则供应链运营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例如市场风险依旧存在,只不过在个体伙伴之间得到了重新分配,因为伙伴企业面临不同的组织结构、技术标准、企业文化和管理观念,所以必须认真考虑风险问题,尽量回避或减少供应链整体运行风险。违反上述原则将会极大的影响供应链的效率。违反核心能力原则和总成本原则,难以满足供应链“外部经济性”的要求,违反敏捷性原则,则不能保证快速迎合市场机遇的目的,而忽视风险最小化原则,会为供应链的运营埋下巨大的隐患。因此在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时,必须全面认真地考虑以上四个基本原则。上述四个原则只是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一般性原则或基本原则。由于具体问题的不同,以及供应链核心企业具体目标的差异,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可能并不只限于四条基本原则,还要考虑很多其他方面的因素。2供应链伙伴选择与优化的定量方法如何具体评估和衡量候选伙伴是否满足上述原则,如何综合多方面的评价结果,克服人为因素的影响,得到一个相对满意的伙伴组合方案,需要进行一定的定量计算,在此运用“三阶段法”对供应链合作伙伴进行选择与优化。所谓“三阶段法”是将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选择与优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初选在该阶段,首先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业务要求,确定供应链的构成方式,例如,以生产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可分为以下几个模块。供应链核心企业一般需要选择与其邻接模块中的合作伙伴,通过搜集市场信息,初步确定伙伴的选择范围,然后从众多希望成为合作伙伴的候选群中进行初步筛选,进一步缩小选择范围。第二阶段单目标评价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选择的具体原则和主要要求,进行分目标的讨论与量化计算,对潜在的伙伴企业进行单目标的评价和分析,为下一阶段综合评价和优化提供依据。对合作伙伴的考察以五要素为基础,(1)质量;(2)时间;(3)成本;(4)技术能力;(5)管理与文化。第三阶段综合评价与优化为了对潜在的合作伙伴进行综合评价和优化,选取加权择近优化原则,根据企业要求设定权重因子,进行定量计算,确定最佳伙伴组合。可采取以下调整措施:(1)放松初选过程的关键约束条件,以进一步扩大可供选择的伙伴范围。(2)调整综合评价模型中的权重因子,重新进行优化计算。重复上述过程,直到得到满意的合作伙伴组合为止。合作伙伴确定以后,可以定期根据业绩考核以及核心企业战略重点的变化,对合作伙伴重新进行评价和考核。3结论本文提出了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一般原则,并利用“三阶段法”,根据择近优化原则进行定量计算,为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选择提供了一种定量的方法。基于定量模式,进行了简单的数值仿真。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有:文中单目标评价阶段的定量部分主要依靠市场信息以及专家意见进行综合测评,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可能会影响到评价的结果,专家测评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