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CA过程方法在现场审核中的应用

  仪器信息网 ·  2010-07-09 20:40  ·  12122 次点击
如何把握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是关系到审核有效性的问题。笔者体会到,在现场审核过程中,既要把握住ISO9001:2000标准新增加内容的审核,更要采用PDCA过程方法的审核思路,才能达到预期的审核效果,满足按照ISO9001:2000标准进行审核的要求。
ISO9001:2000标准的每一项要求均可视为一个过程。设计、采购、生产、检验是过程,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培训等也可视为过程(支持过程)ISO9001:2000标准要求,组织应按过程方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将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作为一个要求纳入其中,对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改进。简言之,组织每做一件事|建设工程教育网|(一个过程),都应有规定并按规定做,然后对结果进行检查,最后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改进。认证机构进行第三方审核,也应按PDCA循环进行。下面,结合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说明按PDCA方法进行审核的思路。
P(plan),即计划、准则或规定。对ISO9001:2000标准而言,即审核的准则(依据)和受审核方对各过程的具体规定,包括质量手册、程序、作业指导书等)、产品标准、培训计划、内审计划、设计开发计划等。对质量管理体系而言,主要体现在手册、程序中。对产品实现过程而言,主要体现在设计和开发计划、采购计划、生产工艺。检验规范、包装工艺中。对服务行业的服务过程而言,主要体现在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控制规范中。对于其他支持过程(如培训、顾客满意度信息收集过程)而言,则体现在具体的培训计划或确定的具体方法、收集信息的渠道中。认证机构进行第三方审核,就是检查受审核方对这些过程是否作出规定以及规定是否合理、充分,能否满足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如对“设计和开发策划”的审核,应审核设计和开发计划是否明确,包括设计和开发的阶段,各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各阶段的职责、权限,各设计小组之间、设计部门与工艺、采购、试制车间之间的接口是否满足ISO9001:2000标准7.3.1条款的要求。又如对检验(产品测量)的审核,应检查受审核方是否制定了“检验计划”,对各类产品检验试验的要求是否明确,试验的项目、抽检的比例是否适当等。对文件控制、记录等过程的审核,应检查手册对该条款的规定及相应的程序,检查该程序对文件、记录进行控制的要求是否明确,控制的方法是否恰当,能否满足ISO9001:2000标准对该过程控制的要求。
D(do),即按计划或规定执行。审核时,应抽查几项具体活动。如对培训的审核,可以抽查几个培训班,检查其实施情况,以及培训的内容、人数、课时等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又如对检验(|建设工程教育网|产品测量)的审核,可抽查几项检验活动,检查其检验、试验的项目是否有漏检,抽检数是否正确,试验的方法、检测设备的精度是否符合要求,作出的合格判断、检验结论是否准确等。
C(check),即受审核方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各过程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自我检查。审核时,应确认受审核方是否对各过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我检查(这是ISO9001:2000标准8.2.3条款“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受审核方应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各过程监测的特性(如监测活动的方法、频次、所需资源、结果等),并尽量明确度量指标。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方法有内部审核、工作质量检查、过程输出点测量、过程有效性评价、顾客满意程度调查等。统计工具是过程测量的有效手段。
内审是进行过程监测的方法之一,但由于内审的频次低,不能满足对各具体过程进行日常监视和测量的需要,也不能满足一个具体过程PDCA循环的要求。因此,受审核方应针对不同的过程,至少采用一种适合的监测方法。通常,应对连续的过程采用连续的监测方法或明确规定监测的频次,定期进行监测。如现场的产品标识、产品防护、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工艺执行情况、环境要求、产品检验试验过程是否按规定执行,结果是否有效,均可采用日常工作检查的方式。根据各部门职能的分配情况,检查可能有如下几种:一是该过程的责任部门对相关部门的检查,如文件控制、质量记录控制的责任部门(主管部门)对相关部门文件控制的执行、记录的管理(包括标识、贮存、保护、检索、贮存期和处置)是否符合程序的规定进行检查;二是主管部门对执行部门的检查,如工艺科对生产车间工艺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部门领导对下属人员工作质量的检查,如检验科长对各岗位检验员是否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试验的检查。
对阶段性过程的检查,可采用对过|建设工程教育网|程输出点进行测量的方法。如检查培训班的效果可采用理论考试、工作考核、培训班小结\评价等;检查宾馆(饭店)对某个团队的服务情况,可以请团队负责人提出评价意见,作为对本次服务的考核检查。
进行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的方法多种多样,但受审核方必须对每一个过程确定一种合适的测量方法,以满足ISO9001:2000标准的要求。
A(action),即处置、改进。受审核方应通过检查,对不能满足预定目标的问题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使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改进。
ISO9001:1994标准对产品不合格的处置作了明确要求,而对过程中不合格项的处置则要求不明确;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范围虽然也包括了质量体系中的不合格项,但对质量体系过程的测量、检查没有提出明确要求,不合格项的信息来源除内审外几乎是空白,使质量体系的改善受到限制。ISO9001:2000标准要求受审核方使用过程方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审核时采用过程方法,并增加了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和8.4“数据分析”的要求。8.2.3条款规定:“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符合性。”8.4条款明确规定:“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同产品的测量一样,都是信息的来源,对测量发现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或纠正措施。因此,审核员在审核ISO9001:2000标准的8.4和8.5条款时,不宜采取对某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的单一方法,而应将标准的要求纳人对每一个具体过程的审核中。
下面,举例说明按过程方法进行审核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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