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备管理的领导体制与组织形式
仪器信息网 · 2010-07-10 15:05 · 45555 次点击
一、厂(公司)级设备管理领导体制
1、厂级领导成员之间的分工厂(公司)级设备管理领导体制,是企业最高层次领导班子诸成员之间在设备管理方面的分工协作关系。我国企业内设备管理领导体制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设备厂长(或副经理)与生产副厂长(或副经理)并列,即在厂长(或经理)的统一领导下,企业设备系统与生产系统并列,分别由两位副厂长(或副经理)领导各自系统的工作。我国冶金系统的不少的大型企业采用这种设备管理领导体制。据报道,瑞典的不少企业也采用这类领导体制,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设立维修经理与生产经理。
②生产副厂长(或副经理)领导企业设备系统工作,即由生产副厂长(或副经理)直接领导设备处(科、室)。
③总工程师领导企业设备系统工作。
2、设备综合管理委员会(或综合管理小组)它是我国不少企业在推行设备综合管理过程中逐步建立的机构。在厂长(建立)直接领导下,由企业各业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参加。它的主要任务是处理设备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横向协调,如:《设备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重大设备的引进或改造;折旧率的调整和折旧费的使用等等。我国航空工业有50多个企业建立了设备综合管理委员会;铁道部戚墅堰机车厂、上海第三钢铁厂等也成立了设备(综合)管理委员会或小组。
3、技术装备中心有些企业内部成立了几大中心或多个公司,技术装备中心(或设备工程公司)是其中之一,承担对设备的综合管理。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随着各类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技术装备中心(设备工程公司)一般都逐步发展成为相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基层设备管理组织形式
我国大多数企业在推行设备综合管理过程中,继承了我国群众参加管理的优良传统,参照日本TPM的经验,在基层建立了生产操作工人参加的PM小组。
随着企业内部承包制的发展,在企业基层班组中出现了多种设备管理形式,其重要特点是打破了两种传统分工:一是生产操作工人与设备维修工人的分工;二是检修工人内部机械、电气的分工。有些企业成立了包机组,把与设备运行直接有关的工人组成一个整体,成为企业生产设备管理的基层组织和内部相对独立核算的基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