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成套管理体制

  仪器信息网 ·  2010-01-01 21:40  ·  32731 次点击
一、管理体系
1959年5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决定成立山东省机电设备成套公司,事业单位,隶属于山东省机械工业厅和省建委(人、财、物、业务直接由一机部机电设备成套总公司管理)。省建委主任丛振东兼经理。1961年3月,经省人委批准省机电设备成套公司更名为山东省机电设备成套局,并由事业单位改为行政机构,隶属于省机械厅。1963年2月20日又改为山东省设备成套局(以下简称省成套局),隶属省计委,人员编制为175人。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对建设项目缺套的设备进行补套和组织成套供应,同时负责对停、缓建项目的设备收购。为集中力量管理设备成套供应,1963年9月3日,根据国家计委、经委、一机部、物资总局联合通知,将省成套局收购的停、缓建项目的物资及相应人员全部移交省机电公司接管。
1970年5月,省革委决定撤销省成套局,其业务并入省机械局。由于成套业务停止,给全省基本建设的设备供应带来了不少困难。1972年1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尽快恢复成套工作的指示,在省机电设备公司内设立成套设备组,分管地方项目的设备成套供应。在确定成套项目和分配设备方面,受省计划办公室直接指导。
1973年10月19日,省革委决定建立山东省机电设备成套公司,由省机械局和省建委双重领导,以机械局为主。事业费开支,编制45人。逐步恢复了对国家成套项目的管理和设备供应工作。1979年10月18日,省革委决定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机械设备成套局,1983年12月改称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由国家机械设备成套总局和省政府双重领导,以总局为主,归口省建委。兰名述、高杰、吴忠文先后任局长。编制名额160人,由事业费开支。主要任务是:在国家和省的统一计划下,负责对国家和省确定的成套项目,按设计要求组织建设单位进行设备分交;会同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生产单位按计划安排生产和供应;增产短线缺门产品;负责对计划内全部基本建设项目的设备统一组织调剂、调度,以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1984年后,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按照“成套开发、成套研制、成套生产、成套供应、成套服务”的要求,管理和组织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供应,同时为城乡建设中小型项目和乡镇企业服务。负责开展机电设备租赁业务,省内机电设备的招标业务,联合各专业成套公司、各工程承包公司、各设计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联合实行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同时还负责组织本省机电产品供应给外省的成套项目的工作。为有效地发挥沿海地区经济优势,1985年分别在青岛、烟台设立成套分公司,后改为分局,作为外向型经济的窗口。为了多渠道地开拓新的工作领域,1986年经国家机械委成套管理局批准于省成套局内设立山东省机械设备工程承包公司。
1987年经国家机械委成套管理局、省经委批准设立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1988年5月设立山东省设备租赁公司,同年10月成立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威海分公司(后改为分局)。根据全国物资体制改革会议决定,1989年4月,省成套局由原来隶属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改为隶属物资部和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以物资部为主。同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省成套局由省建委归口管理改由省经委归口管理,既是国家物资部直属的设备成套供应专职机构,又是省政府下属的设备成套专职机构,一直保持到1990年之后。
二、管理方式
(一)行政管理
根据1962年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第一机械工业部《关于加强设备成套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省的有关规定,省成套局对设备成套行政管理的职能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纳入成套供应的条件有建议权;二是对已纳入成套供应的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有分配权和调剂调度权。国家计委(或省计委)每年从基建设备的总资源中划拨出部分指标(一般为43%左右)给省成套局,由省成套局根据项目需要的情况进行平衡分配,并视项目建设进度的急缓程度进行调剂调度。198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这种行政管理职能逐渐消失。
(二)技术服务
为开展设备成套技术服务,1963年8月省成套局根据全国成套工作会议精神对组织技术设备成套及品种、技术标准等作了研究。并决定设立综合科负责设备技术情报工作。1964年1月又设立技术室专管设备成套技术信息的搜集、整理,并编印了《山东省机电产品目录》,内容包括统配部管和机电公司经营的11大类2300多个规格的技术经济资料。在参加成套项目的设计审查和设备分交中对成套项目的设备选型、代用以及生产预安排等及时提出设备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为加强成套技术服务,1981年根据国家成套总局经济技术情报工作会议要求,购置了设备,加入了全国成套系统设备信息数据库连网。并在对烟台印染厂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开展设备成套经济试点的基础上,1982年与生产和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联合,为省内16个冷风库项目提供了按工艺系统组织生产厂对工艺设备、安装器材、安装调试以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了“一条龙”服务。1984年根据机械部颁发的《开展设备成套技术服务试行办法》,又会同机械部有关部门组成现场服务组分别派驻齐鲁乙烯工程、潍坊纯碱厂、鲁南水泥厂等国家成套项目,开展对成套技术服务。
(三)经济承包
1980年在成套系统内部开展了经济合同试点,运用经济办法对成套项目进行管理。1984年先后推行了不同形式的设备成套经济承包责任制。
委托承包:根据建设项目所委托的成套设备清单及双方核定的设备预算总价,由成套部门承包。
目标承包:根据建设项目提出的承包设备清单,由成套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对承包供应设备总金额进行核定,以此作为控制设备投资的共同目标。实际订货价值低于该“目标”数额时,其节约部分双方分成;如有突破,成套部门仅收取规定的业务费用。
成套业务费包干:根据建设项目提出的承包设备清单,考虑到承包范围的供应工作量,双方议定一个成套业务费包干数额,一次包定不再增减。这种方式比委托承包减少了结算的工作量。
工程全承包:从设计、设备供应、土建、设备安装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全部由成套部门负责。
(四)横向联合
1982年省成套局与省纺织厅、建材局、供销社等业务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省内小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成套,并与设计部门联合,组织项目的工程设计。如与莱芜钢铁总厂(简称莱钢)设计室、省化工设计院等联合,承担了省内部分技术改造、节能、热电厂项目的工程设计。
1984年与机械电子工业部的各专业成套公司共同组织国家成套项目的设备供应。如胜利油田、兖州矿区、鲁南水泥厂等一批国家成套项目,都是分别与中国石油化工设备成套公司、中国重型机械工程成套公司所属矿山设备公司联合承包的。
(五)投标、招标
山东省成套局投标工作始于1984年7月。当时省成套局与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联合对石臼港一期工程机修厂所需设备进行国际投标,在日本4家、西班牙1家、国内2家的角逐中,省成套局以2.2亿日元的最低报价中标。后又对安徽巢湖地区排灌工程、宝鸡至郑州电气化铁路、郑州至武昌电气化铁路所需变压器及连云港庙岭木材码头6千伏降压站等利用外资项目进行了国际投标。1986年4月以来通过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先后对泰国机械化养鸡场、香港1500千瓦背压机组、巴基斯坦精制盐加工厂、西德年修载重汽车300辆的大修厂及澳大利亚年产12万吨的轧钢厂等国外建设项目进行了设备报价工作。
1987年3月省成套局开始设备招标工作,首先对烟台煤气工程1100吨非标设备进行招标试点,由全国41家企业投标,最后有8家企业中标,中标价值比概算节约16个百分点。1988年11月,根据省计委《关于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的通知》,全省重点基建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所需国内设备的招标具体业务工作,由省成套局所属的机电设备招标公司负责,实行招标与管理结合,承担长期法律和经济责任。1988年2月15日,省经委、省计委、省建委、省成套局联合颁发了《山东省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88-1990年先后为12个行业的43个重点基建、技改项目组织48个设备招标。
(六)设备租赁
1985年以来,省成套局把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出租设备,设备所有权属省成套局,企业对设备租赁使用,从盈利中偿还租金。1985年4月,省成套局与国家外经部青岛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定了《关于合作开展成套设备租赁业务的协议书》,联合开展外向型和国内配套项目的设备租赁业务。自1985年6月昌邑县供销社良种鸡场的租赁试点始,至1990年,省成套局共计办理设备租赁项目24个,涉及10个行业。其中属于成套设备的有9个项目,其余15个为设备配套项目。24个租赁项目共动用设备资金1349万元,项目租用设备金额一般在30万元-200万元之间,租赁期限最长为3年,最短为3个月。已投入生产的项目有15个,其中已全部完成租赁的项目有8个。已形成的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有:发电装机容量54000千瓦,机械化养鸡场每年200万只,冷藏能力每次3000吨,U??E型彩电磁性材料年产400吨,195型柴油机齿轮每年4万套,工程塑料年产100吨,塑料编织袋年产30万条,家电按摩椅年产2.5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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