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容装置、蓄电池组维护工作定额
仪器信息网 · 2010-01-01 21:40 · 9797 次点击
1.电容装置、蓄电池组日常维护工时定额
为了提高变电所输出电力线路的功率因数,一般在变电所或企业生产车间安装电压为220~10000V不同容量的电容器装置。表1为电容装置的维护工时定额,一般电容装置的维护和定期检查应和电容器或电容装置连接的基本设备(如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等)同时进行。对于电压在10000V以上的电容装置,定期检查(不切断电源)可按一般规定要求进行,但对容量500kVar以下的装置每月)1次,而对容量500kVar以上的装置则每旬)1次。有固定操作人员时,建议每班都要对装置进行检查。当电容器出现了放电现象、接线端子上的电压升高、周围空气温度上升到接近容许极限值时,以及当装置在工作中出现了其他不正常现象时,便应对电容装置进行例外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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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装在变电所的蓄电池组以及供企业设备进行充电的蓄电池组的维护工时定额,见表2和表3。蓄电池组应由操作人员每班进行一次检查,而其他场所的蓄电池组可指定专人检查,但每月)2次。一般制造厂应保证铅酸蓄电池能使用3年,而碱性蓄电池的保证期为600-850次充放电周期,但由于各单位使用蓄电池组情况不一,还要根据实际状态安排日常维护和检查。蓄电池组的维护工时定额与它们的容量和电压有关。
2.电容装置维护停歇时间定额
表4为电容装置的维护停歇时间定额。为了保证达到规定的功率因数或保证高频装置设备无间断而可靠地工作,要有备用的电容器,其数量按在用数的10%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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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蓄电池组备件、成套件、材料库存量定额
蓄电池组的备件、成套件和材料的库存量定额见表5。蓄电池组的维护停歇时间在计划上不予安排,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各种保护、自控和操纵仪表都应是连续供电的,在设计和计算蓄电池组的容量时,均应考虑储备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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