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设备系统对职工队伍的素质要求
仪器信息网 · 2010-01-01 21:40 · 29056 次点击
企业动力管理部门应会同职工教育部门,有计划、有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思想教育和技术业务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动力系统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技术业务水平,并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后验证上岗。特别要创造条件,加强对上岗时间短的维修工人的轮训工作,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1.动力设备运行操作和维修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道德品质优良,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不适宜从事动力工作的病症,参阅国家有关规定),并需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具有一定的技术业务能力,受过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实际训练,并经考试合格,持有专门的上岗操作证。
2.动力系统运行人员培训步骤与内容
动力系统新到运行人员(学徒工、技校毕业生、改变工种及调转到动力系统的工人等)在独立值班前必须经过以下的培训:
(1)规章制度学习。组织新到运行人员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制度和知识,并由专人负责辅导,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见习。
(2)现场见习。在生产现场学习动力设备的结构、性能与本动力系统的构成体系及其运行方式。现场见习期间可在师傅指导下做些简单的辅助工作(如给运行的设备加油、抄表等),但不许独立操作设备、替班作业或联系运行业务。见习期满后应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第二次现场见习或调任其他适合的工作。
(3)跟班学习。新到运行人员在跟班实习期间一般可与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准许在师傅或有经验的值班人员指导和监护下,逐步参加实际操作,熟悉和掌握设备的性能、结构及现场的规章制度等,跟班实习期满并经班组鉴定、工段长(班长)审查合格后,经总动力师(或总机械师)批准其可独立值班。对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应延长跟班实习期限,必要时调任其他工作。
3.动力系统维修工人的培训内容
动力系统新到维修工人(学徒工、技校毕业生、变更工种的工人等)进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学习规程制度(包括安全工作规程、检修规范及有关动力设备的检修工艺、质量标准等)、工艺操作基本知识及有关专业知识。
(2)基本技能训练。在师傅指导下,练习一般检修的基本操作,考试(或考核)合格后转人检修实习。
(3)检修实习。在师傅的指导下参加实际检修,实习期满经审查合格后,由车间主任(工段长)与动力科(处)长批准其独立操作。
4.在职运行、维修人员的继续培训方式
(1)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
(2)组织安全技术学习。
(3)进行反事故演习。
(4)定期进行应知应会考核或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人个人技术档案和操作证内。
(5)设置技术问答栏,组织技术研讨会,举办技术讲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