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3)
仪器信息网 · 2010-01-01 21:40 · 10440 次点击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规程和岗位的安全教育。
所有安全教育必须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并归入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教育有书面教育和口头教育等形式,除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有经常性教育、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教育、赶工加班教育、夜间作业教育、纠正违章教育等,项目部还可以通过版报、专栏、会议、标语、口号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对工人的反复教育,并对违章作业进行适当的罚款,加深印象,引起工人的高度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企业的财产及工人的人身安全。
7、班前安全活动
根据企业特点及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每个班组应有一个安全活动记录本,由班组长根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当天施工特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有否正确佩戴等,就当天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班前向操作工人交待清楚,并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记录本应保存整洁、完整,工程竣工后交项目部的资料员统一保存。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建筑行业中的特种作业主要有:架子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司炉工、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厂内车辆驾驶、起重机械拆装作业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按照规定进行年审。
我集团公司要求施工现场所有工人均须持证上岗,取得佛山市建委所发的建筑安全合格培训证,所有机械(锯木机、砂浆机、钢筋机械、物料提升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机电设备部培训并取得开机证,架子工、电工、焊工、塔吊司机等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所发的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项目部资料员应将工地所有工人的操作证、上岗证复印一份留底,以供查核。
9、工伤事故处理
项目部根据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填写“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其主要内容有: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工种、等级、工龄)、负伤程度、事故类别、事故情况简记及处理经过、受伤歇工工日数、经济损失等,填报人及工地负责人要在上面签名。如当月无任何事故发生,也应按实填写并按规定时间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写工伤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主要有:禁止标志(如“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如“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提示标志(如“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电力安全标志(如“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还有建筑公司自己所写的安全标语、宣传条幅等。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根据安全标志牌的内容及工程特点,确定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在上面描述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的内容、悬挂位置及数量,考虑到图纸的大小及美观,可用阿拉伯数字或字母代表安全标志牌,并在图纸的右下角注释。施工员必须按照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来悬挂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必须醒目并具有针对性。
总之,项目部应设一名专职资料员,按《标准》要求,认真负责地整理好技术资料,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要完整、齐全,具有真实性、针对性,不能流于形式。项目部的其他人员应配合资料员的工作,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