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六十条
仪器信息网 · 2010-01-01 21:40 · 43352 次点击
《安全生产法》中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首次提出了国家安全管理的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安全管理的一个必信理念: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
4、安全管理“0123管理法”:0—重大事故为零的管理目标;1—第一把手为第一责任;2—岗位、班组标准化的双标建设;3—全员教育、全面管理、全线预防的“三全”对策。
5、安全管理工作两个“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6、两措:是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简称安措)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简称反措或技措)。
7、电力系统“两票、三制”:两票是指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是指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和设备的定期切换及试验制。
8、《安全生产法》定义“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企业安全管理“三字方针”——“严、细、实”:“严”就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敢抓敢管,要一丝不苟。“细”就是要深入实际,从细微处做起,从点滴做起。“实”就是踏踏实实,从实际出发,不是停留在口头上,不是只写在文章里,说给别人看,一切工作必须讲实效,狠抓落实。
10、企业安全管理经常提到的“三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的人员、百分之百的时间、百分之百的力量。
11、安全管理要求的“三全”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12、安全管理坚持的“三负责制”:向上级负责、向从业人员负责、向自己负责。
13、安全管理“三点”控制:“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
14、“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项目级。(注:适用于公司层);或者分包单位级、分包项目级、分包班组级。(注:适用于分包单位)。
15、“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16、火灾“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17、“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进一步引申:加入“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即形成“四不伤害”。
18、“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9、“三源”:重大危险源、伤害源、隐患源。
20、安全活动“三落实”: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内容。
21、班前会“三交、三查”内容:交安全、交任务、交技术;查“三宝”、查衣着、查精神状况。
22、江总书记关于火灾预防的三条指示是:“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3、安全活动“三查、三想、三改”内容:
1)查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伤害自己,想一想发生事故对自己和家庭造成的痛苦,改一改自己不安全的行为;
2)查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伤害他人,想一想发生事故对他人和家庭造成的痛苦,改一改自己不规范的行为;
3)查一查他人的行为是否伤害自己,想一想发生事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痛苦,督促他人改一改自己不安全的行为。
24、安全工作“三要六查”是指:要吸取事故教训,查思想认识,查责任落实;要学习规程规定,查规章执行,查遵章守纪;要强化安全管理,查隐患治理,查预案落实。
2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26、安全管理“4M”要素:人(Men)、机(Machine)、环境(Medium)、管理(Management)。
27、安全管理的“四个坚持”:是指坚持安全教育,坚持反习惯性违章,坚持四不放过,坚持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8、隐患整改的“四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单位/人。
29、“四全”安全管理: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
30、安全管理的“四级控制”:总包项目部控制事故和重伤,分
31、安全管理的“四个凡是”:是指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
32、《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
33、建筑施工“四口”安全防护是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34、有关消防安全的“四懂四会”:懂得火灾的危险性,会报警;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灭初期火;懂得火灾的逃生方法,会逃生。
35、“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系指一台机械设备,配置一个闸刀(开关)、一个漏电保护器,有一个配电箱。
36、安全管理的“五个保证体系”:是指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指挥体系,以书记为首的思想政治体系,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保证体系,以安监部门为主的监察体系,以工会和共青团为主的群众监督体系。
37、建筑施工“五临边”:a、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b、楼层周边;c、楼梯侧边;d、平台或阳台边;e、屋面周边。
38、安全管理“五同时”要求的内容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9、安全管理“5S”法:整理Sort–(Seiri),整顿SetInOrder(Seiton),清洁Shine:(SEISO),规范SEIKETSU,自律SHITSUKE
40、五项创新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思想观念的创新。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四是安全科技创新。五是安全文化的创新。
41、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高处坠落(53.10%)、坍塌(14.43%)、物体打击(10.57%)、机械伤害(9.82%)、触电(7.18%)。百分比为这五类事故各占建筑业死亡人数的百分比,95%以上。
42、从业人员具备“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抢险预案。
43、施工期间“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
44、安全意识要求的“5W、1H”内容:WHY---为什么做(目的);WHAT--范围,做什么,使用什么材料;WHO--谁来做;WHEN--什么时间做;WHERE--在哪里做;HOW--如何做,如何控制和记录。
45、《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六先”: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再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46、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的“六个不变”: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变、企业法人代表作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不变、执行有效的安全规章制
47、“6S”管理是指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其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添加上“安全”(SAFE),即称为“6S”管理方法;或是加上节约--效率(save)、服务(service)、满意(satisfy)、习惯化(shiukanka),形成具有各自企业特色的“7S”法、“10S”法。
4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49、安全检查“六不宜”:
1)一防“走马观花”;
2)二防本该当机立断的却“缓期执行”;
3)三防“感情用事”;
4)四防“以吃代罚”;
5)五防“以罚代法”;
6)六防“简单粗暴”。
50、基层安全工作“六心”管理保安全:
1)一是对待本职工作要“安心”;
2)二是基层领导对安全工作要“尽心”;
3)三是抓安全工作要“细心”;
4)四是职工对待安全生产要“关心”;
5)五是对待督促检查要“虚心”;
6)六是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要“用心”。
51、安全检查工作“七查”的主要内容:查各级领导、查人员思想、查安全制度、查管理过程、查隐患治理、查事故处理、查安全台帐。
5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七项必修内容”:
1)本工程特点、重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如:防火、防两高、保证主体运行安全等);
2)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包单位及其专业班组工作内容,总包监督检查);
4)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等基础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7)本工程惨痛事故教训(如:高处坠落、火灾、起重等)。
53、安全管理工作的“八个结合”:
1)建立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
2)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
3)职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
4)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
5)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
6)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
7)落实责任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
8)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相结合。
54、安全检查“八查”内容:
1)
56、安全管理应做到的“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全员意识到位。
57、对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应忽视的“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58、施工现场“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养护;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四口”防护必须规范、齐全;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
59、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