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与评标
仪器信息网 · 2009-07-01 21:40 · 29794 次点击
1.开标
招标机构在接受完投标人的标书后,应该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一般情况下,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开标也可由该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规定的程序负责开标的全过程。其他开标工作人员办理开标作业及制作记录等事项。
2.评标
一般在开标结束后,稍作休整,即由评委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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