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国家装置标准》设计
仪器信息网 · 2009-07-01 21:40 · 29966 次点击
1.设计审查与登记
澳大利亚根据其危险程度,对一些重要装置实行设计鉴定评审和设计登记制度。设计鉴定评审由取得资格的检验机构或具备资格的人员承担,而设计登记则由各州(地区)政府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新西兰也要求对设备设计进行鉴定评审,并且由承担鉴定评审的检验机构给出一个惟一的设计号码。但不要求到劳动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机构(包括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安全管理机构)办理设计登记。
澳大利亚需要进行设计登记的装置包括A、B、C、D级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有些州)、电梯、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负荷10t以上桥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负荷5t以上龙门式起重机、用于溶化金属或危险货物的起吊的任何吨位龙门式与桥式起重机、臂式升降工作平台、桅杆式升降工作平台、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作室、建筑维护装置(如油漆用悬挂平台)、车载升降机、安全工作负荷10t以上移动式起重机、游乐设施、索道(有些州)、悬臂式卡车水泥输送装置(有些州)等。新西兰需要设计鉴定评审并给出惟一号码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系统(工业管道)、起重机械、乘客索道。
完成设计后,设计者必须将设计资料送设计鉴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设计鉴定评审的内容主要是审查确认装置(设备)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所采用的标准要求。设计鉴定评审通过后,由承担设计鉴定评审工作的机构出具该项设计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书面证明文件。
澳大利亚设计单位(人员)向安全管理机构申请装置设计登记必须在设计鉴定评审机构对设计鉴定评审通过后进行。申请装置设计登记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设计者签署的关于设计者满足有关法规规定的责任说明文件。
②包括设计鉴定评审人员资格、姓名、地址,以及设计鉴定评审人员的雇主单位地址的设计鉴定评审声明文件。
③装置设计的代表性图纸。
在设计登记机构要求下,设计登记申请者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装置设计的详细图纸。
②设计计算。
③详细的使用操作说明。
④控制系统图表,包括操作控制程序等。
⑤详细维护要求。
⑥使用限制说明。
根据设计情况,澳大利亚各州(地区)的安全管理机构可以对提交的装置设计给予登记、有条件登记、拒绝登记或补充材料后再重新履行手续。同意登记后,登记机构给予此项设计一个登记号。这个登记号并不是全国通用的,如南澳大利亚州规定,已获得其他州或地区注册登记的设计,必须重新向南澳大利亚州工作场所服务处办理注册登记。但近几年来,多数澳大利亚州(地区)达成协议,一个州登记过的设计,到另一个州时可以不需要重复登记,但仍没有像加拿大那样实行全国统一的登记号(CNR)。
设计登记通过后,申请设计登记者必须将设计登记号提交给制造单位、进口商或供应商,他们必须保证设计登记号转达给装置所有者,或者负责制造管理人员。如登记机构拒绝登记,这个机构必须给出拒绝登记理由的文字说明。装置重大修理改造设计也需要进行设计鉴定评审和设计登记,经过设计登记的装置,发生比较大的设计修改时,需要向登记机关重新登记。新西兰只要求对设备重大修理改造设计进行鉴定评审。
设计鉴定评审人员不得与装置或设备设计有任何关系,设计者和设计鉴定评审人员也不得被同一个雇主雇佣。但如果雇主开展设计工作时,建立并有效实施了设计质量管理体系,而这个质量体系已经由澳大利亚一新西兰联合认证认可组织(JAS—ANZ)所授权的认证认可机构审查通过,则装置或设备的设计人员和设计评审人员可以被同一个雇主雇佣。
澳大利亚多数州(地区)按照上述所描述的内容开展装置设计登记。但目前昆士兰州尚未要求对装置设计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设计鉴定评审。维多利亚州实行的是对装置设计实行型式备案注册,而不是设计登记。而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尚未实行设计登记。
设计登记需要交纳费用,澳大利亚各州(地区)收费不同。如北部地区的设计登记费为50澳元。昆士兰州根据登记的装置种类和大小不同,收费不一:锅炉196~1182澳元、压力容器74~371澳元、桥式起重机227澳元、塔吊676澳元、自动扶梯227澳元等。
2.设计管理要求
设计者必须确保其所设计的装置或设备(包括修理改造设计)都符合法规引用标准要求,包括考虑到装置或设备的任何抗震设计要求。如果设计时没有适用的标准可依照时,应根据业界普遍认可的实践/惯例来进行设计。设计者应确保他们设计的装置或设备按设计用途使用时是安全的,具有设计规定的寿命和确认的危险等级。设计时,设计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能确保辨别装置或设备的所有危险(包括使用危险)。
(2)当装置或设备的所有危险得到辨别后,设计者必须对此做出风险评估。
(3)当装置或设备的风险得到确认后,设计者必须将这些风险消除,或通过设计的改变将风险降低到最低可接受水平。
(4)应保证装置或设备操作者以及邻近的人有可能涉及的风险被消除,或将风险尽量降低。
(5)应对装置或设备制造单位提供下列信息:
①装置或设备的设计意图。
②装置或设备的检验检测要求。
③装置或设备安装、试运行、使用、维护、清洁、运输、保存的建议。
④确保装置或设备安全运行的工作安全体系。
了此外,还要求装置或设备的设计保证各种部件易于维护、调整、修理和清洁,以减少安全与健康风险;设计上应考虑人类环境改造原理;若特殊的工作体系和操作人员技能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因素,那么设计者应予以描述。另外,对设备操作人员技能与训练要求、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等,设计者也应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