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制造部门实行售后“三包”的内容

  仪器信息网 ·  2009-07-01 21:40  ·  37204 次点击
一般设备制造部门的售后“三包”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包修。下列情况给予包修:
①、整机精度性能达不到产品出厂标准;
②、零部件精度不符合产品图纸技术要求;
③、产品有三漏现象(漏油、漏水、漏气);
④、产品质量低劣,造成设备事故或故障。
⑵、包换。下列情况给予包换:
①、因设备设计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可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②、产品零部件达不到图纸要求,影响使用,用户提出有效证据可以更换;
③、因大型铸件裂纹或主要零件超差,影响使用,可酌情更换主要零件或整机;
④、因馐漏水造成随机附件、工具锈蚀和技术资料损坏,应给予修复和更换。
⑶、包退。下列情况给予包退:
①、产品质量低劣,经调整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出厂精度性能要求,用户要求退货,应给予办理退货手续。
②、因产品质量低劣,无法修复,又无现货,用户要求退货,应给予办理退货手续。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