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炬的使用安全知识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8826 次点击
焊炬应符合《等压式焊炬、割炬》(JB/T794—1999),《射吸式焊炬》(JBT6969一1993)的要求。目前国内广泛应用射吸式焊炬,其使用安全主要内容如下。
(1)使用前对射吸式焊炬应先检查射吸性能。方法是:先接上氧气管,通人1~4个表压的氧气,不接乙炔管,打开氧气阀和乙炔阀,用手指按在乙炔进气管接头上,若感到内部有足够的吸力,则表明射吸能力正常;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此流出,则说明没有射吸能力,必须检修后才能使用。对等压式焊炬应检查其气体通路有无堵塞现象。
(2)在使用前还应检查焊嘴和各气阀处有无泄漏现象。方法是:关紧各气阀,将焊炬插入水中,然后分别通人氧气和乙炔,如水中不出现气泡,就证明气密性良好。
以上两种检查在使用过程中也应经常进行。
(3)焊炬的各气体通道都不得沾染油脂,以防止氧气遇油脂燃烧和爆炸。同时焊嘴的配合面不得碰伤,防止漏气而影响使用。
(4)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点火。点火时先开乙炔手轮,点燃乙炔立即开启氧气调节阀手轮调节火焰。这种点火方法和先开氧气后开乙炔的方法比较起来具有下列优点:可避免点火时的鸣爆现象,容易发现焊炬是否有堵塞等疵病,火焰由弱逐渐变强,火焰燃烧较平稳等。其缺点是刚点火时冒黑烟影响环境卫生。也可以在点火时先把氧气调节手轮稍微开启,再开启乙炔调节手轮并立即点火。此方法可消除冒黑烟的缺点,但焊炬一旦有堵塞时氧气有可能进入乙炔通道形成回火条件。从安全操作要求,建议采用前面一种点火方法。对于作业空间狭小,通风不良而又几把焊炬同时施焊时,为改善环境卫生条件,也可以采用后一种点火方法。
(5)停止使用时,先关乙炔手轮,后关氧气手轮,以防止火焰回烧和产生黑烟。焊工在操作中如发现乙炔和氧气压力或流量发生变化,不能满足工作要求需作调整时,必须停焊,熄灭火焰,待处理后重新点火。禁止带火焰进行调整处理,防止因发生器压力和流量的波动引起回火。
(6)停止使用后,焊炬应挂在适当的地方,或拆下胶管并将焊炬存放在工具箱内,禁止为工作方便而不卸下胶管,将焊炬、胶管和气源作永久性连接。
回火是焊接火焰自焊炬向乙炔导管及乙炔气瓶、发生器等回窜的现象。其特征:一是火焰突然熄灭;二是焊炬内发出急速的“嘶嘶”声。
使用焊炬时应当注意尽可能防止产生回火。引起回火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由于熔融金属的飞溅物,碳质微粒及乙炔的杂质等堵塞焊嘴或气体通道。
②焊嘴过热,混合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增高,流动阻力增大;焊嘴温度超过400℃时,部分混合气体即在焊嘴内自燃。
③焊嘴过分接近熔融金属,焊嘴喷孔附近的压力增大,混合气体流动不通畅。
④胶管受压、阻塞或打折等,致使气体压力降低。
上述四种原因造成混合气体的流动速度低于燃烧速度而发生回火。
如果操作中发生回火,应急速关闭氧气调节手轮再关闭乙炔调节手轮。待回火熄灭后,将焊嘴放入水中冷却,然后打开氧气吹除焊炬内的烟灰,再重新点火。此外,在紧急情况下可将焊炬上的乙炔胶管拔下来。所以,一般要求氧气胶管必须与焊炬连接牢固,而乙炔胶管与焊炬接头连接以不漏气并容易接上或拔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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