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气站( CNG)火灾危险性分析与预防—— CNG汽车加气站的火灾预防(3)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6530 次点击
1.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压缩机组和贮气瓶组与周围建、构筑物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规定。加气站内的总平面布置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城市燃气设计规范》进行,除储气瓶(储气井),生产建筑和必要的辅助设施外,不宜布置其他建筑。加气站生产、办公室分区设置。加气站区内的储气瓶组(储气井)、压缩机间、调压间、加气机等应有明显分隔,并符合规范规定的间距。
2.保证天然气储存安全
储气瓶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加气站宜选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的大容积储气瓶,大容积储罐具有瓶阀少、接口少、安全性高等优点。目前我国加气站采用较多的是国产60L钢瓶。当选用小容积储气瓶时,每组储气瓶的总容积不宜大于4m3,且瓶数不宜大于60个。在城市建成区内总容积不应超过16m3。
小容积储气瓶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卧式存放,便于布置管道及阀件,方便操作保养,易于外排除积液。根据安装、检修、保养、操作等工作需要,卧式瓶组限宽为1个储气瓶的长度,限高1.6m,限长5.5m。同组储气瓶之间净距离不应小于0.03m,储气瓶组间距不应小于1.5m。
储气井的设计,建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T6535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加气站的储气瓶(储气井)间宜采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有利于可燃气体扩散和通风,并增大建筑物的泄压比,屋面应采用非燃烧轻质材料制作。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压缩机、调压器间、变配电间,在不能满足相应防火间距要求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防火隔墙隔开,隔墙顶部应比储气瓶组(储气井)顶部高1m及以上,隔墙长度应为储气瓶组(储气井)总长,并在两端各加2m以及上,隔墙厚度不应小于0.2m,可防止事故时相互影响。防火墙应能抵抗一定的爆炸压力。
3.天然气质量符合标准
进站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1999中规定的Ⅱ类气质标准和压缩机运行要求的有关规定。增压后进入储气装置及出站的压缩天然气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的规定。若进入加气站的天然气硫化氢含量大于20mg/m3时,站内应设置脱硫装置,脱硫塔设在压缩机前可保护压缩机组,选用双塔轮换使用,有利于装置运行和维护。当进站天然气需脱水处理时,脱水可在天然气增压前、增压中或增压后进行,脱水装置设双塔。
4.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在远离作业区的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紧急手动截断阀,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自控系统失录时,操作人员可靠近并关闭截断阀,切断气源,防止事故扩大。手动紧急截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应设截止阀,以保证储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为防止进站加气汽车控制失误撞上储气设施造成事故,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拦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安全泄放量;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越限停机装置;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压缩机的润滑油系统尖设低压报警及停机装置。
加气机应设安全限压装置;加气机的进气管道上宜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两端应自行密封,当加气软管内的天然气工作压力为20MPa时,拉断阀的分离拉力范围宜为400~600N。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防止进站汽车失控撞上加气机。
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以便迅速排放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中需泄放的天然气。在储气瓶组事故时紧急排放的气体,火灾或检修设备时排放系统气体,一次泄放量大于500m3(其准状态),很难予以回收,只能通过放散管迅速排放。压缩机停机卸载的天然气量,一般大于2m3(其准状态),并且泄放次数平均每小时2~3次以上,排放到专用回收罐较为妥当。因为天然气比重小于空气,能很快扩散,拆修仪表或加气作业时一次泄放量小于2m3(其准状态)的气体可排入大气。泄压保护装置应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
加气站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
5.选择适当材质的设备
增压前的天然气管道应选用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8163的有关规定。增压后的天然气管道应选用高压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或《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的有关规定。对严塞地区的室外架空管道选材还要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由于天然气内含有硫化氢、二氧化碳、残存凝析油等腐蚀性介质,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接触的所有设备,管道、管件、阀门、法兰、垫片等的材质应具备抗腐蚀,耐老化等能力。
加气站内的所有设备、阀门、管道、管件的设计压力应比最大工作压力高10%,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低于安全阀的起始工作压力。
埋地管道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最高级别防腐蚀绝缘保护层。
6.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应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确定。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使用高于或等于相应作业区域气体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区域慎用移动式和便携式电器,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
加气站的站房和罩棚按建(构)筑物的防雷考虑,一般都采用避雷带(网)保护。天然气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储气瓶组、管道、法兰及其他金属附件均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雷雨天气应停止加气作业。
严格控制修理用火,严禁烟火和明火,防止摩擦撞击打火,作业时不得使用电气焊、割。
7.采取通风措施
为了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加气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以防止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易积聚的部位设置,尽可能均匀,不留死角,以便可燃气体能够迅速扩散。对于可能泄漏天然气的建筑物,以上排风为主。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间按每小时换气15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5次计算。
8.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为了能及时检测到可燃气体非正常超量泄漏,以便工作人员尽快进行泄漏处理,防止或消除爆炸事故隐患,加气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压缩天然气储气瓶间(棚)、天然气泵和压缩机房(棚)等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操作人员能及时得到报警。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报警器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的有关规定。可燃气体检测器报警(高限)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可燃气体爆炸下限浓度(V/V)值的25%。
9.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对于目前加气站内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应加大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力度,严格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制度,并进行考核。熟悉加气站各类设备的原理、结构等生产专业知识和操作规程,了解天然气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防火、灭火的基础知识,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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