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的运行、监视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3077 次点击
一、开关的投运:
1、新装或大修后的开关,投运前必须验收合格才能施加运行电压。
2、新装开关的验收项目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大修后的验收项目按大修报告执行。
二、开关正常运行的巡视检查:
(一)、由值班人员负责巡视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
(二)、巡视检查项目:
1、开关的分、合位置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运行情况相符;
2、绝缘子、瓷套无破损、无裂纹及放电痕迹;
3、各载流部分、出线端子无过热现象;
4、接地良好;
5、巡视开关必须在干燥、巡视现场无工作班组及施工人员、巡视线路保证附近无杂物。
(三)弹簧机构的巡视检查项目:
1、机构箱平整、开启灵活、关闭紧密;
2、开关在运行状态,储能电动机的电源闸刀或熔丝应在闭合位置;
3、检查储能电动机、行程开关接点无卡住和变形,分、合线圈无冒烟异味;
4、开关在分闸备用状态时,分闸连杆应复归,分闸锁扣到位,合闸弹簧应储能;
5、防凝露加热器完好。
(四)开关的特殊巡视检查:
1、新设备投运的巡视检查,周期应相对缩短。投运72小时以后转入正常巡视;
2、夜间闭灯巡视,至少每周一次;
3、天气突变,增加巡视;
4、雷雨季节雷击后应进行巡视检查;
5、高温季节高峰负荷期间应加强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