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竖井提升安全(六)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9017 次点击
(六)吊桶提升安全
吊桶是竖井开凿和延伸时使用的提升容器。吊桶依照构造可分为自动翻转式、底开式与非翻转式。任何生产矿山,不论其规模大小,都应用罐笼提升人员,除非在凿井期间,否则严禁用吊桶升降人员。非翻转式吊桶可供竖井开凿时升降人员、提运物料使用。
吊桶的结构强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由于吊桶的吊环经常受到较大的弯曲应力,容易疲劳而断裂,因此必须加强对吊环的检查和维护。另外,吊桶与钢丝绳之间必须采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
用吊桶升降人员时,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规定:
1.吊桶要沿钢丝绳罐道升降。在凿井初期尚未装设罐道前,吊桶距离不得超过40米,凿井时吊盘下面不装设罐道的部分也不得超过40米。
2.吊桶上方要装设竖固的保护伞。
3.乘吊桶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不准坐在吊桶边缘;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
4.没有特殊安全装置的自动翻转式或底开式吊桶,不准升降人员。
5.吊桶升降人员到井口时,必须在出车平台的井盖门关闭和吊桶放稳后,方允许人员进出吊桶。
6.吊桶提人的提升速度无导向绳时不得超过1m/s。
某地下铁矿上夜班的8名工人下班,在井下乘罐笼出井,当罐笼提升到距井口约15m处时,绞车房内载人信号灯突然熄灭,绞车司机当即停车。信号工见罐笼未到井口,就又发了信号,司机第二次开车提升罐笼。在罐笼运行中,司机发现有电阻打火即扭脸观看,分散了注意力,没有注意深度指示器指针和钢丝绳上的标记。井口信号工忙于交接班,没有及时给停车信号,加之限位开关移位,过卷开关失灵,导致过卷,钢丝绳被拉断,而断绳保险装置的滑块被拆除,断绳保险装置失效,致使罐笼坠落到垂深150m的井下,8名矿工全部遇难。
从这起事故的发生看,表面上是安全装置的缺乏和失效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但实际是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和提升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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