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木工安全技术交底(3)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9655 次点击
三、木工机械:
⒈圆锯:
⑴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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