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水害及其防治技术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34063 次点击
1.地表水治理措施
合理确定井口位置。井口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或修筑坚实的高台,或在井口附近修筑可靠的排水沟和拦洪坝,防止地表水经井筒灌入井下。
填堵通道。为防雨雪水渗入井下,在矿区内采取填坑、补凹、整平地表或建不透水层等措施。
整治河流。首先要整铺河床。河流的某一段经过矿区,而河床渗透性强,可导致大量河水渗入井下,在漏失地段用粘土、料石或水泥修筑不透水的人工河床,以制止或减少河水渗入井下。其次,要改道河流。如河流流入矿区附近,可选择合适地点修筑水坝,将原河道截断,用人工河道将河水引出矿区以外。
修筑排(截)水沟。山区降水后以地表水或潜水的形式流入矿区,地表有塌陷裂缝时,会使矿区涌水量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可在井田外缘或漏水区的上方迎水流方向修筑排水沟,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2.地下水的排水疏干
在调查和探测到水源后,最安全的方法是预先将地下水源全部或部分疏放出来。疏干方法有3种:地表疏干、井下疏干和井上下相结合疏干。
地表疏干。在地表向含水层内打钻,并用深井泵或潜水泵从相互沟通的孔中把水抽到地表,使开采地段处于疏干降落漏斗水面之上,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井下疏干。当地下水源较深或水量较大时用井下疏干的方法可取得较好的效果。根据不同类型的地下水,有疏放老孔积水和疏放含水层水等方法。
3.地下水探放
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水文地质工作是井下水害防治的基础,应查明地下水源及其水力联系。
超前探放水。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明水源后制定措施放水。
4.矿井水的隔离与堵截
在探查到水源后,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放水,或者能放水但不合理,需采取隔离水源和堵截水流的防水措施。
隔离水源。隔离水源的措施可分为留设隔离煤(岩)柱防水和建立隔水帷幕带防水两类方法。隔离煤(岩)柱防水是为防止煤(矿)层开采时各种水流进入井下,在受水威胁的地段留一定宽度或厚度的煤(矿)柱。防水煤(矿)柱尺寸的确定应考虑到含水层的水压、水量、所开采煤(矿)的机械强度、厚度等因素及有关规定,并通过实践综合确定。隔水帷幕带就是将预先制好的浆液通过由井巷向前方所打的具有角度的钻孔,压入岩层的裂缝中,浆液在孔隙中渗透和扩散,再经凝固硬化后形成隔水的帷幕带,起到隔离水源的作用。由于注浆工艺过程和使用的设备都较简单,效果也好,因此国内外均认为它是矿井防治水害的有效方法之一。
矿井突水堵截。为预防采掘过程中突然涌水而造成波及全矿的淹井事故,通常在巷道一定的位置设置防水闸门和防水墙。
5.矿山排水
矿山的排水能力要达到以下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工作泵应能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在20h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筒内应装备2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1条工作,1条备用。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涌水量大的矿井,每个水仓的容积,应能容纳2~4h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8h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煤矿。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小时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和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位置。必须有工作、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小时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水管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