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矿井火灾的措施(1)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3043 次点击
对待矿井火灾的基本原则是:以预防为主,防灭并重。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井筒、井底车场、主要巷道及硐室,一旦发生火灾,对整个矿井威胁很大。因此,井筒、平硐及井底车场沿煤层开凿时,必须砌碹;在岩层内开凿时,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筒与车场或大巷相连的地点都要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永久性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硐室必须砌碹,采区变电都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从硐室、井下火药库及其两旁的巷道(需小于5m)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每个矿井必须储存灭火材料和工具,并建立一批消防仓库,同时要满足下列要求:
(1)地面消防材料库要设置在井口房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并有铁路直达井口;
(2)井下消防材料库要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运输大巷中;
(3)消防材料库贮存的材料及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由矿长决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这些材料只能用于处理事故不得它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要及时补充。
3.设防火门
为了避免地面火灾传入井下,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地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进风井筒和各个水平的井底车场的连接处都要装有两道容易关闭的铁门或木板上包有铁皮的防火门。
开采有自燃发火的煤层,在采区进、回口风巷道内,必须先砌好留有门硐的防火墙,门硐附近要放置门扇,储备足够封堵防火墙门硐的材料,以便随时封闭,
4.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每一个矿井必须在地面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水池附近要装设水泵,其扬程和排水量在设计矿井消防设备时规定。开采深部水平的矿井,除有地面消防水池外,还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产水平的水仓作为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