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和使用(农村)石油产品需要注意的问题(4)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19478 次点击
安全技术措施(4)
(1)使用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实际重量不得超过13kg;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要远离火源、在钢瓶内液化石油气较充足时,不要靠近暖气等热源。要经常检查钢瓶附件(减压阀、胶盖等),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防止漏气。
(3)钢瓶中的残液不要私自倾倒,要送到专业回收单位倒出。
(4)储存少量汽油、煤油、柴油的储藏间要远离火源,且要防止阳光暴晒,油品的储藏间要加锁,防止儿童燃放鞭炮等点燃油品。
(5)人们在添加油品时要严禁身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服装;尽量降低灌装油品的流速;在干燥的季节,手要事先触摸接地导体,消除静电;以免静电火花点燃爆炸性油气。
(6)不要叼着点燃的香烟或在周围有人吸烟的情况下,灌装油品,也就是说,周围有明火源时,禁止灌装油品。
(7)盛装油品的容器一旦着火,要用湿棉被或砂土盖住着火的容器,隔绝空气,使之熄灭;决不能用水喷,这样会使着火的油品到处流淌,使火势到处蔓延,难以扑救。
(8)下雨打雷时,不要在室外空旷的地带灌装油品,以免雷电引燃油气。
(9)在高热的物体(如烧红的铁块)附近,禁止灌装油品,以免高热燃爆油气。
(10)一旦发现室内空气中有大量的液化石油气或汽油、柴油气味,千万不能开启电灯、点炉灶、点油灯、打电话、接打手机等,要马上开窗换气,一直到无异味时,再查找原因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