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汽车加油站)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3)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8350 次点击
火灾爆炸(汽车加油站)事故分析及防范对策——防范措施(3)
1.首先加油站的建设必须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进行设计、施工,加油的布局、防火间距、加油站的设施等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这是总的原则,也是预防火灾事故的根本。其次,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要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加油站都应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值班制度》、《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和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系列安全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3.加强岗位培训教育。加油站工作人员应采取培训上岗制度,使他们能较全面地掌握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消防知识以及静电的危害及预防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对新上岗职工的教育,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以此达到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技能,杜绝违章操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定期演练,对预案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修订。
4.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每天对站内电气设备、照明设施,油罐区的油罐口、量油口、卸油口、阀门、人孔等油罐附件以及卸、输油管线、防雷防静电接地接线状况等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一经发现油品渗漏等部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对设备渗漏要立即采取修复措施,严禁“带病”运行。
5.加强检修作业管理。在加油站区域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动火作业前,设备、管线必须清理、置换彻底,并进行气体分析。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电气设备检修,应清除电气设备内的尘土及异物,严禁带电作业。
6.确保消防器材有效。加油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三保证”,即:一保证数量充足,二保证种类齐全,三保证有效。